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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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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罪犯入的党
随着龙纪〔2024〕49号文件出台,龙港市纪委刮骨疗毒动了真格。
文件显示党员郑裕界从2013年开始,其倚仗党员身份以举报腐败为名行敲诈勒索(300万元未遂)之实,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他于2015年10月8日被苍南县公安局抓获至2019年10月7日刑满释放。
郑裕界敲诈勒索案经过无数次地退查,审查和审理。从抓捕侦查、审查起诉到终审判决生效,历时三年十一个月十九天。
参与侦办和看管的公安人员有:陈*相、郑*辉、叶*驾、杨*夫、李*启、皮*化、林*康、包*跑、吴*伟、吴*选等;参与公诉的有:黄*哨、李*葵、胡*港、吴*节等;参与审判的有:陈*、黄*彬、丁*波、陈*、涂*芳、占*斌、章*旻、黄*华、林*安、刘*国、王*珍、方*等。
上述人员在这漫长的1446天里是没有发现郑裕界的党籍尚未被开除?还是玩忽职守还是存心包庇?其背后的保护伞不得不查。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位党员在刑满释放后还交了党费。
从《党员接收证明》上看,到2023年5月17日郑裕界仍然保留党籍。
这次是被人举报还是纪委自己发现?应当作出说明。
根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3刑终867号《刑事判决书》证实,郑裕界于2002年2月10日因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二缓三。
他入党的时间正是他在服刑期间。他到底是从哪个党支部入的党?支部书记是谁?入党介绍人又是谁?
《党员接收证明》可以看出,郑裕界的组织关系是2022年2月9日从龙港市金钗河社区第四党支部迁往龙港市湖前第二社区联合党委,在龙港市下垟郑社区第六网格党支部才被纪委开除。
这样一位活动频繁的违纪违法党员,以上三个党组织负责人对他的犯罪史难道都不知情?这是组织涣散还是权利寻租?
2002年2月10日对郑裕界判二缓三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他到底非法倒卖多少土地、获利多少?为什么只被判二缓三?
2015年敲诈勒索案难道真的只是300万未遂吗?司法机关是否为了掩人耳目做出重罪轻判多罪少判、打包处理?希望在有关部门关注下启动全部再审。
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到这里真的是山高皇帝远?习总书记提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是时候了。
我们期待有官媒介入,将这起建国七十五年来最骇人听闻的真相公之于众以释民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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