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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举行的温州市公安机关“为民护企 强城先行”十项举措新闻发布会中,户口迁入新规、车管服务新政成为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户口新规与车管服务与之前有哪些不同?百姓与企业将从中获得哪些便利?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户口新政有5项修改提升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的户口迁入规定,与之前的规定相比,主要在5个方面进行了修改提升。首先是放宽了居住落户条件,将原规定的市区城镇地区落户需要“居住满6个月、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的两个条件,放宽为只要满足“在市区城镇地区居住满6个月”或“持有效居住证”任一条件即可落户;将县(市)城镇地区落户需“居住满6个月”放宽为“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 户口新政简化了引进紧缺人员落户程序,取消了原规定的“职能部门引进紧缺型岗位技能人员”需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前置要求,规定“迁入市区的由市级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迁入县(市)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即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赋予了相关部门对急需人员引进落户的主动权,为护工、职业工人等技能型人员在我市落户开辟了绿色通道。 同时,新政还扩大了市内城镇地区亲属投靠范围,将市内城镇地区投靠家庭户户主的条件,从原来的“直系亲属、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放宽至户主的“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直系亲属、子女的配偶”,为市内人员就学等民生方面的迁移需求提供最大便利;在方便租赁房屋登记落户方面,根据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相关规定,在原规定要求在租赁房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租赁房屋登记证明的基础上,对“无法提交居住房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租赁房屋登记证明的,可以凭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和出租房屋登记信息办理落户”,在政策执行上更加人性化。 最后,户口新政实现了长三角地区落户年限互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在我市办理落户时涉及的居住和就业年限,从省内累计互认扩大至长三角地区累计认可,进一步拓宽了落户渠道。车管新服务聚焦“上门”“专员”两大服务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334.5万辆,驾驶人达352.8万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公安交管部门为推动车管服务再升级,此次推出了车管专员专享服务,主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两大便利服务。 首先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我市交管部门打破传统服务模式,建立“预约式”和“固定式”并行的“车管班车服务模式”,对无法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或者有批量业务办理需求的企业和单位,推出变更机动车或驾驶证联系方式、补换机动车驾驶证、补换机动车号牌等16项上门办理服务事项。有需求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交管热线12123申请预约,申请批准后,将在约定时间提供上门车管服务。此外,交管部门还将依托汽车展会、大型活动等载体,推出“流动车管所”,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驻点服务。 其次是提供专员专享服务。在车管所打造“公安交警智慧车管服务中心”,通过引进智能自助办理设备、安排业务骨干现场服务、设置语音引导等举措,在政策解答、流程引导、业务办理等环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便捷服务。 此外,针对部分群众“线上不会办,线下来不了”的实际困难,智慧车管服务中心还设置了视频连线办理专席,为群众提供“教你办”(即通过“视e办”在线办理平台,由车管所专业人员为群众一对一提供在线服务指导,引导群众线上业务办理)和“替你办”(即办事群众通过“视e办”平台,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办理补领登记证书、驾驶证降级、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等13项业务)两方面服务。目前,该智慧车管服务中心已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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