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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者卫生安全。近期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正常开放的人工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游泳场所泳池的“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氰尿酸、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水质项目开展检测。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全市共检测游泳池水质指标4303项次,合格4184项次,合格率97.23%。52家游泳场所涉及不合格指标119项次,其中游泳池水浑浊度合格率100%,pH合格率100%,游离性余氯合格率93.14%、化合性余氯合格率95.22%、氧化还原电位合格率98.75%、氰尿酸合格率99.55%、尿素合格率96.07%、菌落总数合格率95.86%、大肠菌群合格率96.69%。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后续我们将及时进行回访检查,追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2024年游泳池水质
第一批抽检结果
不合格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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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检测结果判定标准为《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2024年游泳池水质
第一批抽检结果
合格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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