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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车轮带泥行驶不仅污染道路,影响市容市貌,还易造成扬尘污染,降低空气质量。为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厉打击车轮带泥行驶行为,持续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近期,执法人员在巡查发现,杨府山路与府东路交叉口处有车轮泥印污染路面的情况,天气炎热,一旦泥土固化势必会导致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测量,并做好拍照取证工作。
图为蒲鞋市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杨府山路与府东路交叉口处车轮泥印污染路面情况进行现场测量
▲整改后
在附近在建工地现场负责人的协助下,执法人员锁定了肇事运输车辆。鉴于该车主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该车主立即停止带泥运输,铲除污染路面上的泥土,同时,对被污路面进行冲洗,恢复路面原貌。
无独有偶,杨府山路鸿府花苑路段存在车轮泥印污染路面的现象。执法人员在确定肇事运输车后,马上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车主在期限内完成被污染路面的清理复原工作。
▲整改前
▲整改后
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推进,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针对车辆带泥上路的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着力推动渣土运输规范化、有序化、标准化,全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在此,希望各施工工地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业,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做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车辆,应当采取密闭、全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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