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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有网友投诉“整形医院套路贷”。
事情我们是2024年4月22号家里人才知道,具体时间也不清楚,我妈被网友诱导去美容院做整形,我妈50岁,五年级学历,村里人当保姆一个月3000-5000的工资,本身整个家庭背负着几十万的贷款,整形项目11万,我妈也知道,但还是迷迷糊糊的签了合同,卡里没钱,整形医院业务就拿我妈手机不停的贷款,我妈也不知道,最后让他视频确认,总贷了105****000(还有几次贷款失败的,不然更多,个人怀疑被下药了整蒙了什么的但没有证据),主要问题是项目我妈做了一半,合同也签了,拿他们没办法,报警,直接说不归他们管,不管事(我说贷款流程本身就是有问题,贷款10.5万,就到我妈卡里3.5万,7万都没到我妈内容描述手里,贷款平台有金融牌照但没有放款贷款的资质,公安就是不查,直接说消费纠纷不归他们管,让我们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天下午就电话回访说从新了解事情经过,我从新说了一遍,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请耐心等待,第二天收到短信,我去浙江政务服务网查,上面的市民反馈,跟我的反馈不一样,跟我的描述不一样,(我的诉求是贷款取消掉,最好不给钱,但毕竟我妈项目做了一半,最多赔付1-2万元,这钱还是得贷款出来给他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说:市民愿意承担消费项目费用,但贷款取消,附件上截图,我都没这样说,市场监督管理局都这样庇护,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投诉到这里是看看有没有希望。
现实就是我们家庭被骗了十几万,但拿人家没有任何办法,现在背负十几万的贷款,加上整个家庭的负债,直接可以说支离破碎。我是农民的孩子,路子和世面见的少,自己知道维权的就这么几个。能帮就帮一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在名人美容院进行整形要求退费”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
经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因答复意见商家明确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终止调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办单位:鹿城区市监局南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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