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为表彰今年中、高考中成绩优异的文苑学子,经业委会商议决定,将为符合条件的学子每人发放2000元奖学金,以资鼓励。”近日,鹿城区南汇街道文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公告,奖励小区内中、高考成绩优异的学子,该公告一经发出,受到了不少业主的好评。
文苑小区位于南汇街道南浦三区,有琴音、棋艺、书声、画彩四个组团。
文苑小区业委会主任郑成城介绍,目前小区内共有住户约1800户。奖励成绩优异的考生是希望鼓励小区孩子好好学习,提升小区内的学习氛围。
自7月7日发布公告以来,一天之内就已有两户中考生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而高考生申请需要录取通知书,目前也已有人咨询。
文苑小区发布公告后,献华、龙野组团业主委员会也紧随其后发布了公告,奖励小区内中、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我们看到后,觉得这个奖励制度非常好,马上就在业委会讨论了,大家一致认为这是能提升小区幸福感的事情。”献华、龙野组团业委会主任周瑛说,平时业委会在资金方面非常节省,但是这次奖励考生,大家的意见十分统一。
记者了解到,奖金都来自小区内的公共收益,例如停车费。
公告发布后,也有业主提出了意见,比如高考生的奖励范围应不局限于考上“双一流”,或者分数越高奖金越高。“我们目前没有区分,能考上都是好事。”郑成城表示,在自己担任业委会主任期间,希望将这个奖励制度延续下去。对于业主提出的意见,郑成城表示要先观察今年的奖励情况,明年再考虑调整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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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是否可以
作为奖金奖励优秀学子?
小区业委会发奖学金奖励优秀中高考生,在其他地方也多有发生,曾引发争议。有人就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项激励教育、关爱子弟的善举,但背后却隐藏着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
从法律和规定的层面来看,业委会一般不可以直接使用公共收益给小区优秀中高考生发奖学金。公共收益通常应当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改善小区环境、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与全体业主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
将公共收益用于给特定的中高考生发奖学金,可能会引发以下问题:
用途不合法合规:公共收益的使用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等,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用于此类用途,那么这样的行为可能不被允许。
公平性争议:可能引发其他业主对于资金分配公平性的质疑,因为并非所有业主都有中高考的子女能够受益。
程序性问题:该奖学金的发放是否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可能存在程序性瑕疵,面临被撤销及其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