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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命进入“最后一程”,如何减少痛苦,在温暖与有尊严中安然谢幕?日前,由温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温州市推动住院安宁疗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二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明确提出,推动我市住院安宁疗护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到2025年底,全市医联(共)体龙头医院均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房),力争所有设置住院床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个安宁疗护病房。
当下,温州正发力高水平建设全国首个老年健康重点联系城市。安宁疗护,是“老有颐养”的重要一环。新二十条举措,将勾勒出怎样的安宁疗护场景?老人又将如何更有尊严地走向生命终点?一起来看看↓
安宁疗护
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自2019年温州获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初步构建梯度有序、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自此,安宁疗护逐渐走近大众视野。
此次《举措》进一步释放“红利”,探索多方共担的多元支付机制,鼓励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举措》提出,按医保范围内、外的费用总额,分类设置试点期间床日结算暂行标准,其中医保范围内费用均按550元/床日,医保范围外费用以患者自费费用结算,明确患者总费用中自费率限额,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结算等级,分别设置限额支付标准。
据了解,根据《举措》要求,我市将遴选第一批医保支付试点单位,其中包括龙头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专科医院。后续将结合试点情况,逐步延伸拓展管理对象范畴和纳入多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等,适时统一完善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政策。也就是说,安宁疗护服务将进一步向群众家门口延伸,让服务可及。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通过探索住院安宁疗护服务项目支付模式,进一步提高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数量扩容、质量提升,最终让患者受益。
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的安宁疗护,不仅仅是关怀,更是温暖的陪伴。《举措》还明确了住院安宁疗护服务对象的评估及收治标准。经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诊断为疾病终末期,经评估无治愈可能,KPs(功能状态评分标准)≤50分、预计生存期不超过3个月的患者;经主治医师和患者(或家属代表)一致同意明确不需再接受积极治疗且患者或家属同意接受安宁疗护服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从有到优
探索高质量可持续服务
安宁疗护服务机构扩容,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优不优”,《举措》“剑指”安宁疗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建设规范化住院安宁疗护医疗机构。《举措》同步制定了《温州市规范化住院安宁疗护医疗机构标准(试行)》,让“临终关怀”的温度处处可见。如安宁疗护病区需要配备谈心室、告别室、床旁洗头器具、步行器等,还要设立多学科诊疗(MDT)团队,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宜的药剂师、营养师、心理咨询(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医务社工及志愿者等。
另一方面,支持学科优先发展。支持将安宁疗护科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名单,支持安宁疗护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加大安宁疗护所需药物器械等研发。
除了硬件提升,还有软提升。根据《举措》,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培育,通过财政扶持开展市级“生命疗护师”专项培养计划。对安宁疗护服务岗位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强化安宁疗护从业人员培训,建立“理论+实践”的岗前专项培训机制,由此不断推动服务水平的提升。
社会支持
让患者和家属都能被温柔以待
安宁疗护服务的最终目的,既要缓解患者的痛苦、保障生命质量和尊严,同时也要提高患者亲属的生活质量。由此,可持续的服务,还需要各方力量的支持与参与。
比如,医务社工。《举措》提出,支持社会公益组织与医疗机构深化合作,让医务社工积极参与到安宁疗护服务工作中。
比如,志愿者。《举措》提出,住院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志愿者服务,保障志愿者服务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
再比如,社会公益组织。根据《举措》,鼓励开展社会生命教育和公益关爱活动,支持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各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病区工作。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底,实现全市符合省级“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建设标准的安宁疗护机构数逐年增加,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安宁疗护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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