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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住在一栋楼,生活本来好好的,可现在楼顶的鸡打鸣,每天吵得大家休息都不好,加上家中有小孩,鸡一叫,孩子就哭,但是邻里邻居的也不知道怎么说,无奈只有请执法帮忙上门看看。”近期,这件“鸡毛蒜皮的小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日前,家住安澜小区的居民王先生打电话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称小区一户居民在楼顶养鸡,公鸡的打鸣声及排泄物的臭味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小区居民意见不小。
接到群众反映情况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联系养鸡户主进行协调解决。在现场,执法人员向其告知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养鸡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了整改文书,要求尽快将所有的鸡清理完毕。三天后,执法人员上门查看整改情况,发现该住户已将所有的鸡送至乡下饲养。
▲整改后
住宅小区是全体业主共同组成的一个特殊大家庭,良好的小区居住环境需要每位业主共同建设和维护。城区养鸡不文明,同时还会影响邻里之间的关系,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市容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爱护好小区和城市环境,维护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共建共享和谐美丽家园。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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