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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胖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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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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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5月19日,重庆警方发布关于刘某(男,21岁,网名“胖猫”)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谭某和 “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通报全文如下:
KxvJ4CmUmm0vKVme.jpg

F5IYxTXfZSeHHIS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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