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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车辆离开工地上路行驶前,应将车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净车出场,确保不带泥上路、不给扬尘创造条件。为保障城区道路环境有序、整洁,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在建工地周边管理,针对工地车带泥上路问题加强整治。
图为松台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测量取证
近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勤奋路段一工地西侧出入口前车行道自北向南存在车轮泥印污染路面现象,经测量,污染面积达60平方米。通过走访调查,执法人员迅速确定涉事当事人为该工地负责运输的人员。
按照“谁污染、谁清理”的要求,执法人员立刻锁定该车辆运输公司,下达调查通知书及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将污染的路面冲洗干净,恢复路面洁净面貌。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进行深刻检讨,并安排水车清洗路面。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涉事公司派出洒水车对污染路面进行多次清洗,恢复道路的整洁。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频次,积极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并督促提醒做好日常管理,确保工地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车辆轮胎清洁和车辆封闭运输,从源头遏制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现象,给市民营造干净、整洁的出行环境,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车辆,应当采取密闭、全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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