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可能导致交通拥堵,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也容易引发环境污染。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辖区第一桥时,发现一店面前存在大量建筑材料,严重占用了道路空间。
现场由百余袋建筑材料包堆叠成的大型黄色方块占领了人行道,路面上散乱地铺放着大量手推车、梯子等装修用具,同时,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白色粉尘也覆盖了路面,造成较大面积的路面污染。
通过对附近工人的询问和调查,执法队员得知,这些建筑材料是由某施工方临时堆放在此的,且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了道路空间。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堆放物品等活动,执法队员立即责令涉事施工方整改并清理路面。在执法队员的督促下,施工方当天就组织人员将占道的建筑材料全部移除,并清洗路面,恢复了道路的畅通和整洁。
莫把道路当工地,占道装修需审批。下一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城市中的各种不文明现象,以“绣花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做扎实、做精细。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广场、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工程建设等情形需要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