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碧莲山村邻里通道强行悬挑高架,受害人不知归谁管
要求拆除侵占并高架于我宅基地上的道路、拆除违章建筑的 报 告 报告人:麻伯平,男,汉族,52岁,身份证号330324197307126659,住浙江省永嘉县碧莲镇梧町村,电话18757789786。 被报告人:麻庆宗,男,汉族,71岁,住址同上。 请求事项:拆除侵占并高架于宅基地的道路,拆除其违章建筑。 事实与理由: 报告人有祖遗宅基地坐落于浙江省永嘉县碧莲镇梧町村享堂边上,宅基地上原先有古井及池塘各一口,现古井及池塘被埋,只存水沟一条;现存报告人小屋二间。宅基地底坎建有一条约五米高的块石高坎,在高坎上部有一条田岸路即羊肠小道通向被报告人屋。去年被报告人乘报告人在新疆打工之际,擅自在原田岸路位置悬挑高架建一条钢筋混凝土道路。该道路不仅直接侵占报告人原古井、池塘位置地皮,还高架于享堂公共建筑及报告人小屋位置宅基地。事发后报告人多次与之交涉,多次要求碧莲镇政府出面主持公道都无果。 这种强行侵占并高架于他人宅基地上的行为虽属闻所未闻,也因现在钢筋混凝土技术高明才有的事,但明显违法。介于当地政府及村干部以待调查为由推托不管,而报告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报告人只得向上级政府报告要求解决,拆除侵占并高架于宅基地上的道路。另,被报告人二间三层房屋其第三层以及屋后厨房属违章建筑,也一并要求拆除。 特此报告 报告人:麻伯平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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