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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瑞安市政府讲讲法,你们违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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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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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0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之前讲了很多次瑞安市湖岭政府停电停水停煤气违法的法律依据,今天再说点其他的。

一、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改的性质是强制整治为什么说是强制整治?

1、《告知书》上明确写明: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罚并强制整改。因此,从《告知书》的内容上看,整改的性质是强制整治

2、实践上,逾期不整改的,乡镇机关就会安排执法,也就是停水停电。通过停水停电迫使整改到位,这就是强制整治。

二、强制整治的性质是行政强制因此,强制整治不能违反《中华人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面简称《强制法》)

三、强制整治标准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整治标准分为非强制整治标准和强制整治标准1、非强制整治标准,是一种宣传性的标准。老百姓觉得有道理就自然采纳,不存在侵犯老百姓合法权益的问题。因此,乡镇机关可以根据地方的特色,提出五花八门的非强制整治标准,进行宣传、推荐、鼓励和引导。关键点是,非强制整治标准不能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2、强制整治标准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依据根据《强制法》第10条,强制整治的理由和依据只能是法律和法规。因为,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分别由国务院和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那么显然,下面情形不是法律、法规,不能成为强制标准:

比如1每年改造提升,2某领导的重要讲话,内部会议或会议精神,3,内部的考核标准,一票否决和扣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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