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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市民夜间做此事当场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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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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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以为晚上你们没有管理,所以我们把垃圾先倾倒在路口,没想到刚倒下来,你们管理的就过来了”!此话来自一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施工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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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近日夜间,五马街道广场后巷一施工单位将其在附近住户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直接倾倒在广场路鹿城区府西首的道路上,所倾倒的建筑垃圾占道面积达10余平方米,严重影响城市市容与居民、车辆通行。倾倒过程中正好被路面巡查的夜班执法队员发现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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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五马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测量取证
经执法队员现场教育后,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错误并积极着手整改。最终,当事人现场清理了所有建筑垃圾,恢复道路通畅与市容整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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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路是五马辖区内的重要管理路段,对于此类严管路段,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落实全天候严密巡查,对于各职能类行为做到有违必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维护辖区市容干净、整洁、有序。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法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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