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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过年了,不要因一时的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洞头发生多起殴打事件,公安机关已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和处罚。
01认错人殴打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2日晚上,颜某某在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某KTV楼梯处无故被童某某殴打。后颜某某误将周某某林认作童某某,并对周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周某某一定伤势。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鉴定人周某某的人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给予颜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02琐事纠纷殴打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17日晚上,在洞头区大门镇某会所一楼,李某与刘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李某对刘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刘某某一定伤势。该刘某某放弃伤势鉴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03琐事争吵殴打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2日晚上,张某某在洞头区北岙街道某公司洗车厂门口因琐事与陈某发生争吵,后双方发生打架。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04发生口角殴打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6日凌晨,杨某某在洞头区北岙街道汪某某家中,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后,杨某某对汪某某进行殴打。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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