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
2023-12-28 11:26
2022年3月7日,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桥下镇福一开关厂非法占地行为作出错误的【2022】9号《行政处罚决定》,严重损损害土地实际使用人潘xx的合法权益,潘xx继而提起行政诉讼,引发行政诉讼纠纷。
2023年5月5日,平阳人民法院作出浙0326行初330号一审判决,撤销【2022】9号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永嘉县资规局在法定期限内对福一开关厂非法占地行为重新作出调查处理。
资规局不服上诉温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8月24日,温州中院作出浙03行终415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至今日,永嘉县资规局都未履行法定职责,任由福一开关厂违法占地大行其道,永嘉县资规局一而再,再而三违反法律规定,纵容违法占地行为,案件经办人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现请求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责令永嘉县资规局立即对福一开关厂违法占地行为履行法院判决,重新作出调查处理,同时追究案件相关办案人员违法违纪责任。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1-15 10:42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永嘉县桥下镇福一开关厂非法占地行为事项”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事项,因案情较为复杂,事实难以确认,该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桥下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577-66968665
来源:温度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