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市人大消息: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补选廉毅敏、胡伟、张振丰为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将依法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4号)
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魏平生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卢斌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贤良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孔颖颖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傅剑成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王爱光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贤良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5号)
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薛光伟为温州市司法局局长; 贾黎春为温州市财政局局长; 杨明明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林小露为温州市体育局局长; 吴曙光为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董步显为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 卢斌的温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宣安的温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朱云华的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张志宏的温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董步显的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贾黎春的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6号)
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徐蓬勇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劼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免去: 陈积业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7号)
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批准: 陈锋辞去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有关规定,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张文杰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卢斌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许佳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章万真、黄靖、薛凯、黄向永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吕伯军、陈伟锋、周新波、魏平生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文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杨德听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温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召开军人代表大会补选陆荣志、叶旭东、沈军、李腾飞为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张文杰、卢斌、许佳、章万真、黄靖、薛凯、黄向永、吕伯军、陈伟锋、周新波、魏平生、杨德听、陆荣志、叶旭东、沈军、李腾飞等16人的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小涛、张彩友、刘中华、方飞军等4人调离本行政区域;严卫星、陈晓炬、单霞霞、叶秀敏、杨胜杰、魏学勋、颜伟珍等7人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厉秀珍去世,上述12人的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6名,现实有代表552名,缺额4名。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爱光等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王爱光本人因到退休年龄,张呈念、杨明明、董旭辉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爱光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张呈念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接受杨明明、董旭辉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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