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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楠,男,汉族,2004年6月29日出生,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人,2023年9月自愿应征报名,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通过役前教育管理,符合现役各项条件,赴空军某基地服役。
陈如强,男,汉族,2002年9月30日出生,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人,2023年9月自愿应征报名,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通过役前教育管理,符合现役各项条件,赴中部陆军某团服役。
两名青年在部队服役不久后,即以无法适应部队生活为由,多次向所属部队提出终止服役申请。经所在部队、县人武部及其亲属反复教育劝导,仍态度坚决、执意离队、拒服兵役。后经所在部队调查核实,认定黄继楠、陈如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分别对其作出拒服兵役除名处理,退回原籍。
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严肃性,警示教育全社会适龄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对黄继楠、陈如强实施惩戒如下:
(一)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二)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三)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取消义务兵优待并处以50000元整(伍万元整)罚款,罚款上缴县财政;
(五)在个人户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并在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
(六)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今后,在我县依法征集送入部队兵员中,凡出现拒服兵役人员,一律严肃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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