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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食用地沟油将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群众投诉,称辖区矮凳桥228号8幢的一家餐饮店未将产生的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接诉后,执法人员主动与投诉人进行对接联络。通过投诉人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一名身穿黑白相间羽绒服的男子手提空塑料桶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后,径直前往该店方向。
图为五马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
了解该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对该店进行检查。经调查,该餐饮店主要经营油炸小吃类食品,现场厨房地上的一塑料桶里已经装有大半桶炸过食物产生的废油。经进一步了解,该餐饮店已于2020年4月份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签订了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购合同,但为图省事和增加收入就将废油交由没有资质的个人进行处置。执法人员现场向餐饮店经营者开具了谈话通知书,拟立案处理。
“地沟油”严重危害市民的健康安全,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餐饮废油的回收处理,已与相关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在辖区开展多次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被违法利用,保护市民朋友舌尖上的安全。市民朋友们若发现存在“地沟油”违法清掏、违法交由没有资质人员处理等行为,可以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和证据进行举报。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如违反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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