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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龙港市纪委副书记黄瑞存涉嫌违法,公安检察却畏难推诱!真是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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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6 0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2022年6月9日,方明轮里外勾结擅自篡改龙港市朝西屋社区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图纸,竟然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接待柜台)的主体项目进行甩项,滥竽充数、应付验收。甚至向龙港市人民法院起诉本社区偿还工程款。法庭建议方明轮提交当初主持该工程的招投标会议纪要,于是法官与我方利用电话、短信和上门走访与其沟通且不少于30余次,均遭拒提交法庭证据。法官曾多次问他跟施工方吴小燕是否有亲戚关系,老奸巨猾的方明轮便闭口否认。
       2022年10月11日,法庭二次开庭在即。本人作为社区诉讼全权代理人,只好通过自媒体舆论监督将方明轮真实丑陋事件上传至【温网703804】曝光。第二天方明轮去龙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控诉本人“诽谤罪”。
       2022年10月26日,市纪委黄瑞存常务副书记用心险恶,为包庇方明轮滥用职权,实施栽赃陷害、丧失人性,竟然制造假证发函至龙港市公安局,诬告我“诽谤罪”。至今已超过一年时间,但龙港市纪委却无人来承认曾经办过的函件。乱发公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黄瑞存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泄露举报事项玩忽职守罪。
       2023年10月13日,本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控诉。16日向龙港市公安局提起控诉,黄瑞存将面临追责。但难以置信的是,在当前全国政法队伍大整顿的政治环境下,一起纯属滥用职权刑事案件的控诉,却在浙江省龙港市历经20多天来回穿插,竟然被公安和检察机关均以“不属于本机关管辖”为由相互推诿。执法人员实属
漠视法律,官官相卫,针对黄瑞存这类一个科级纪检干部却畏之如虎拒绝受理本案。
       本人作为龙港镇改市后大部制扁平化机构改革,市直管社区编制的朝西屋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监察工作站负责人。始终按照上级党委和龙港市纪委市监委专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履职责任。
       而起初监察站发现方明轮、杨立毕的异常问题,并且第一时间向市纪委汇报,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可是,2021年3月22日龙港市纪委常务副书记黄瑞存分管受理此案件,导致长期压案不查,有责不究。随后,省委巡视组介入督办,才查出杨立毕私自收取租金37.4万元的等等问题。
       2023年8月1日,黄瑞存常务副书记肆无忌惮,竟趁省委巡视组离开温州以及市纪委姜方珍书记工作调离龙港攻其不备之机,相关当事人挪用资金分文未追缴的前提下,居然突击给予《方明轮、杨立毕党内警告处分》的处理。致使当事人逍遥法外,造成了社区集体经济重大损失,引起了社区广大党员群众的公愤。
       此外,值得思考的是,黄瑞存常务副书记从龙港建市以来,与原龙江片区党工委书记陈先仕“两人穿一条裤子”,原杨立毕私自收取的40万租金挪用和去向,至今却不用上缴!难道这是龙港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可以不上缴的吗?这其中不有猫腻吗?猫腻吗?猫腻吗???
       2023年10月16日,本人再向公安机关控诉黄瑞存滥用职权刑事案件,但执法人员一直以开会忙或以其它种种理由予以推延,直至间隔16天后即11月1日在本人再三恳求下才勉强开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的回复函件。值得警惕的是恰恰就在这期间,黄瑞存心存怨恨便想方设法推脱责任,采取了他一贯专业的工作手段即起动打压报复。
       2023年10月24日、25日分别两次,精心设计市纪委纪检一室同志打听、通知本人要调取原海港居(本人原所在的居委会)帐册资料且进行报复。
       二十大以来从上到下三令五申,要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反而,黄瑞存常务副书记是怎么想又是怎么做的?身为机关重要负责人,其党性原则丧失,背离纪检监察干部职业操守,执纪破纪,知法犯法,假公济私,对控告人、举报人实行择机报复。已经又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因此,以上所出现的数罪并罚案例,期待温州市公检法机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严厉督促有关执法部门尽早立案并予以严惩。还社区党员群众一个公道和维护本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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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0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震惊:龙港市纪委副书记黄瑞存涉嫌违法,公安检察机关却畏难推诱!真是岂有此理?】

   2022年6月9日,方明轮里外勾结擅自篡改龙港市朝西屋社区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图纸,竟然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接待柜台)的主体项目进行甩项,滥竽充数、应付验收。甚至向龙港市人民法院起诉本社区偿还工程款。法庭建议方明轮提交当初主持该工程的招投标会议纪要,于是法官与我方利用电话、短信和上门走访与其沟通且不少于30余次,均遭拒提交法庭证据。法官曾多次问他跟施工方吴小燕是否有亲戚关系,老奸巨猾的方明轮便闭口否认。
   2022年10月11日,法庭二次开庭在即。本人作为社区诉讼全权代理人,只好通过自媒体舆论监督将方明轮真实丑陋事件上传至【温网703804】曝光。第二天方明轮去龙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控诉本人“诽谤罪”。
   2022年10月26日,市纪委黄瑞存常务副书记用心险恶,为包庇方明轮滥用职权,实施栽赃陷害、丧失人性,竟然制造假证发函至龙港市公安局,诬告我“诽谤罪”。至今已超过一年时间,但龙港市纪委却无人来承认曾经办过的函件。乱发公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黄瑞存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泄露举报事项玩忽职守罪。
    2023年10月13日,本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控诉。16日向龙港市公安局提起控诉,黄瑞存将面临追责。但难以置信的是,在当前全国政法队伍大整顿的政治环境下,一起纯属滥用职权刑事案件的控诉,却在浙江省龙港市历经20多天来回穿插,竟然被公安和检察机关均以“不属于本机关管辖”为由相互推诿。执法人员实属
漠视法律,官官相卫,针对黄瑞存这类一个科级纪检干部却畏之如虎拒绝受理本案。
   本人作为龙港镇改市后大部制扁平化机构改革,市直管社区编制的朝西屋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监察工作站负责人。始终按照上级党委和龙港市纪委市监委专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履职责任。
    而起初监察站发现方明轮、杨立毕的异常问题,并且第一时间向市纪委汇报,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可是,2021年3月22日龙港市纪委常务副书记黄瑞存分管受理此案件,导致长期压案不查,有责不究。随后,省委巡视组介入督办,才查出杨立毕私自收取租金37.4万元的等等问题。
   2023年8月1日,黄瑞存常务副书记肆无忌惮,竟趁省委巡视组离开温州以及市纪委姜方珍书记工作调离龙港攻其不备之机,相关当事人挪用资金分文未追缴的前提下,居然突击给予《方明轮、杨立毕党内警告处分》的处理。致使当事人逍遥法外,造成了社区集体经济重大损失,引起了社区广大党员群众的公愤。
   此外,值得思考的是,黄瑞存常务副书记从龙港建市以来,与原龙江片区党工委书记陈先仕“两人穿一条裤子”,原杨立毕私自收取的40万租金挪用和去向,至今却不用上缴!难道这是龙港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可以不上缴的吗?这其中不有猫腻吗?猫腻吗?猫腻吗???
    2023年10月16日,本人再向公安机关控诉黄瑞存滥用职权刑事案件,但执法人员一直以开会忙或以其它种种理由予以推延,直至间隔16天后即11月1日在本人再三恳求下才勉强开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的回复函件。值得警惕的是恰恰就在这期间,黄瑞存心存怨恨便想方设法推脱责任,采取了他一贯专业的工作手段即起动打压报复。
   2023年10月24日、25日分别两次,精心设计市纪委纪检一室同志打听、通知本人要调取原海港居(本人原所在的居委会)帐册资料且进行报复。
   二十大以来从上到下三令五申,要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反而,黄瑞存常务副书记是怎么想又是怎么做的?身为机关重要负责人,其党性原则丧失,背离纪检监察干部职业操守,执纪破纪,知法犯法,假公济私,对控告人、举报人实行择机报复。已经又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因此,以上所出现的数罪并罚案例,期待温州市公检法机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严厉督促有关执法部门尽早立案并予以严惩。还社区党员群众一个公道和维护本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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