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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温州一商户因这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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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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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民反映称,五马街道有人在加工房内使用煤炉,存在安全隐患。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发现一商铺经营者在店铺二楼加工房内使用煤炉烧开水,旁边还存放一堆未使用的蜂窝煤,蜂窝煤由于燃烧不充分,污染物成分复杂,加上没有有效烟雾净化装置,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周边居民的健康。

执法人员耐心地对当事人违规使用煤炉的行为进行了制止,说明了煤炉燃烧对环境的危害及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可能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当事人也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愿意配合整改。经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已经停止使用了煤炉,并清理了存放的蜂窝煤。

为进一步优化净化空间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并减少安全隐患,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对散煤焚烧等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加强执法力度,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禁止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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