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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大学生突然身亡!学校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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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5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据浙江民呼我为平台公开信息,温州一家长多次反映称:自家女儿于今年4月10日在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内身亡,并向学校提出50万元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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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方面回应



您好!我校已多次收到您的重复信访件,并实事求是地进行了一一答复,再次对厉同学因突发疾病离世感到惋惜。您向网上反映的事项,经核实,现将有关处理答复如下:



一、对于您多次对同一事件提出相同问题,我校已分别于8月19日、21日和30日,9月1日和9日,10月11日 的答复件中回复过了,不再赘述。



二、您所提出的要求,学校在多次的答复件、前期的当 面沟通和第三方组织调解中,主动与您及其家属代表多次协商,一直劝导家长以事实为依据,合情合理合法地协商解决,愿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学生家长处置好后续事宜。



三、如果您有其他意见,可以选择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前因后果

据小编多方查询,发现这并非家长第一次向在民呼我为平台反映,时间线整理如下(下述内容来源于民呼我为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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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8月30日



家长反映






1.学校在4月9日去医院看病回学校中途老师知道身体不舒服没有对病人的特殊关注存在的监管发生重大事故。



2.学校说死亡时间晚上2至4点存在着严重的误导根据法医鉴定书上没有明确时间而且我们当时专门在刑警发布会上确认过说不出具体时间。



3.学校规章制度上明确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前必须刷脸制度,没刷脸的生活指导老师要到宿舍查岗询问具体原困严重失职。



4.我女儿在手机上显示12点16分打电话给男朋友,我们经过了解男朋友当时就没有声音了,而那时刚好是老师晚上查岗时间段造成严重后果。



5.学校这几年联续发生死亡之重大事学校存在着什么问题?



6.学校所说的校园方责任险是校方受益人如果是这样话是不是学校在赚这事件钱。而不是为弥补受害家属的一个安慰吗。其出发点就存在问题?



7.作为人民教育机构怎样教书育人还说没有监管责任。希望有关部门领导严查本事件追查到底。



8.对于死检报告方面温州刑侦委托温州医科大学检验,而我们当时不清楚温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与温州职业学院院长是夫妻关系。而我们不懂这方面知识很,很无奈。



学校回应






您好!学校已多次收到您的信访件,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进行了处理答复,并对厉金菡同学因病不幸离世感到痛心。您向网上反映的事项大多属于重复内容,此前已答复,不再赘述。经核实,现将有关处理答复如下:



一、您及其家属代表已参加了2023年4月28日由新桥派出所组织的“4.10事件”通报会,瓯海区刑侦大队、法医和民警详细说明了事件经过,并向您出具了尸检报告。该生因病意外离世与学校管理没有直接关联,学校及相关人员均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您对尸检报告有异议,请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二次尸检。



二、学校与您在瓯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温州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次协商,一再劝导家长客观理性对待,协商解决。学校已多次表明,出于人道主义援助,予以适当的补助,协助妥善解决。 后续,学校将继续与您保持友好协商沟通,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学生家长处置好后续事宜。如果双发协商调解无果,家长可以走司法程序。



2

2023年9月1日




家长反映






4月10日,在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我女儿厉**在宿舍中死亡,温州科技学院不承认有民事责任。希望有关领导跟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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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回应






您好!今年7-8月份,我校已先后4次收到您的信访件,均为重件。学校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逐一进行了答复,并对厉金菡同学因突发疾病离世感到悲痛和惋惜。您向网上反映的事项,经核实,现将有关处理答复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瓯海区新桥派出所组织了“4.10事件”通报会,公安机关详细、专业地解答了您和家属代表提出的所有问题。会后,您已领取了尸检报告。该生因病离世与学校管理没有直接关联,学校及相关人员均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您有其他意见,可以走司法渠道。



二、在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下,学校主动与您及其家属代表多次协商,一直劝导家长以事实为依据,合情合理合法地协商解决。学校已多次表明可以继续面对面协商调解,并予以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助,愿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学生家长处置好后续事宜。



3

2023年9月11日




家长反映






温州职业学院所说的没有责任我们不同,1.学校明知我女儿身体不舒服,4月9日晚上查岗不到位而引起的重大事故。2.4月十日早上我女儿应该去上学的期间学校老师没发现人不去读书。直至下午上课老师才发现我女儿没去上课,才叫同学去叫。人己死亡。我不知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在那儿了。3.从我女儿四五点钟回宿舍至第二天下午午老师和相关领导是怎么监管的。4.我们没有认可死捡报告也没有签字。只是学校单方认同。5.公安机关对死检为什么要请跟学校领导与死检单位存在亲眷关系。



学校回应






您好!我校已多次收到您的重复信访件,并实事求是地进行了一一答复,再次对厉金菡同学因突发疾病离世感到惋惜。您向网上反映的事项,经核实,现将有关处理答复如下:一、对于您多次对同一事件提出相同问题,我校已分别于8月19日、21日和30日,9月1日的答复件中回复过了,不再反复赘述。二、如果您对尸检工作和尸检报告存有异议,请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应诉求。三、在多次的答复件和当面沟通协商中,学校将继续面对面协商调解,并予以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助,愿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学生家长处置好后续事宜。如果 您有其他意见,可以选择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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