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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学生校内跑台阶意外受伤!谁之责? 法院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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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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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校园里的体育课

经常因为下雨而转到了室内

由于室内场地限制

老师将操场跑操改为跑台阶

课上学生意外受伤

其责任该由谁承担?



近日

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因学生在体育训练过程中受伤而引发的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5月的一个雨天,瑞安某中学一位体育老师考虑到操场湿滑等因素,决定将上课和体育训练地点临时变更至校体育馆,训练内容由操场跑操改为在校体育馆水泥看台上跑台阶。当天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一起上下来回跑台阶。


在这过程中,学生小张(化名)突然向右前方跨越,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一下跨过去。而身处小张右后方的小徐(化名)正往上跑,在下意识做出急刹车动作后,身体失去了控制,重重摔倒在台阶上,久久不能起身。其他同学将小徐扶起并由老师搀扶至看台顶端。校医及时赶至查看情况以后,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小徐送往医院。小徐被诊断为腹部闭合伤、脾破裂、腹腔积血,当晚便进行了脾脏全切除手术,后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2022年11月

小徐父母将小张、小张父母、学校

及某保险公司诉至瑞安法院

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庭上,校方代表表示校方从事故发生到将学生送至医院仅用了半小时,已经充分尽到了管理职责。而小张父母则坚称监控显示小张与小徐并无肢体接触,是学校根本就没有负起应有的看管责任,此案与小张无关。作为被告之一的保险公司则认为小徐受伤完全是由小张引起且小徐的行为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自甘风险,责任理应由小张和小徐双方承担。


经审理,瑞安法院认为学校在开展体育训练活动时有义务选取合适的场地和训练内容,而本案中学校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跑台阶”这一训练内容的合理性,而且水泥看台台阶的尺寸与一般公共场所的台阶区别很大,这样的看台明显不适合作为学生体育训练的场地。小张的跨越动作确实存在危害性,他对小徐的受伤存在过错,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学校教育管理缺位,最终判定学校和小张的责任比例为9:1,保险公司作为学校的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对学校侵权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督促学校重抓安全防患未然


本案审结后,瑞安法院向瑞安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市各中小学校,督促做好类似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引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切实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瑞安教育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指导事故发生学校开展事件处置和调解工作,并在瑞安市范围内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重点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同时要求辖域内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校体育设施、体育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此外,瑞安教育局按照建议将该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瑞安中小学校进行通报,要求各校对照反思,积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法官说法:

司法建议工作是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是强化法院作为、提升司法公信水平的重要窗口。本案审结后,法院的一纸司法建议书不仅仅是要堵住目前校园管理的漏洞,更是敲响未来校园安全的警钟。校园安全事关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坚决扛起安全责任,科学安排体育活动,做好活动场地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内开展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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