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有效缓解二孩、三孩家庭赡养老年人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福利保障水平,近期,瑞安发布《瑞安市二孩、三孩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哪些人可以享受政策补助? 补助多少? 一起来看看 ↓↓
补助对象
享受补助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由生育二孩、三孩的我市户籍家庭赡养的老年人,包含二孩、三孩的(外)祖父母; (二)入住我市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本办法中“二孩”是指同一对夫妇在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第二孩,“三孩”是指同一对夫妇在2021年5月31日及以后生育的第三孩。
补助标准
(一)对入住的二孩家庭老人每人每月给予600元补助; (二)对入住的三孩家庭老人每人每月给予800元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入住公立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同样享受以上补助标准。
享受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的对象,不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申请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入住的养老机构提交申请表至机构所在地的镇街,经镇街审核后,报市民政局批准,符合补助的对象以市民政局批准且实际入住养老机构次月起享受补助;如发生离院的,于次月停止享受补助。
结算与管理
每月10日前,各养老机构向市民政局提交上月符合补助老年人统计表,市民政局每季与养老机构核实一次人员情况,补助资金按季度直接与各养老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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