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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死猪不怕开水烫,只收钱不做事?近日,有网友曝光温州瑞安新湖春晓小区物业,业委会想开业主大会,物业百般阻拦,连业主名单都不给。网友评价:只问我们业主要物业费,其他什么都不理我们,物业变“物爷”!
爆料网友告诉小编:新湖绿城物业的经理,我们在房开公司说好,说需要拿到上面审批一个星期给业委会业主名单,到时间了又找各种理由不给你。他们一直在打太极,每次是先答应,最后又不给。
从网友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业委会和物业经理就提供业主花名册一事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一位业委会成员认为要开业主大会需要最新花名册,但物业以泄露公民信息为由,或是在走流程、在沟通等说法,始终没有提供。
据悉,业主就此事向上海绿城物业瑞安分公司发函,要求调取业主花名册召开业主大会。
爆料网友告诉小编,不仅是业主花名册,他们还要求公开前期物业合同内容、前期物业收入公共区域收益能耗明细公布,至今物业未公布。爆料网友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一定要给我们的,但对方一直拖延推诿。
而且一些内容,比如前期物业合同内容,法律规定不但要给委员会还要公示的,然而物业仍然未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新湖春晓业主委员会前期工作总结与问题
依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章第45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信息:(一)物业服务人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三)电梯、消防等专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合同、维修保养单位的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四)房屋装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五)业主支付物业费、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由物业服务人负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使用情况;(六)其他应当公布的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内容,应当常年公布并及时更新;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2023年6月1日,我委给物业发函要求依法公开新湖春晓前期物业合同、历年物业费总额及明细、公共能耗使用明细、小区公共收益明细等属于业主方的利益,并明确归属;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我委将召开业主大会,及时通知业主,故于2023年6月23日,我委发函至物业要求物业提供小区业主花名册;2023年7月12日,我委要求物业在前期物管期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收益移交至业委会账户;以上我委给予物业的的函内容,物业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移交、不公开、不配合!2023年8月22日,我委前去瑞安市物业管理科咨询,物业科工作人员明确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必须公开,并现场电话联系物业项目经理说明(物业表示合同在总部需要流程审批4-5天)。时间又过去一周有余,物业仍然未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现我委已向12345反映情况要求新湖绿城物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新湖春晓业主委员会
2023年9月2日
他们就此事向相关部门反映,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回应:已通知物业依据要求公布基本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共用部位经营性收益等内容。
但爆料网友对此很悲观:现在是我们投诉,他也不理你,因为这物业就是新湖房开公司的,后台硬,根本就不理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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