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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决定:
谢秀杰任永嘉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兼任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谢丽曼任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永嘉县人民政府乌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洌任永嘉县教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陈志坚任永嘉县港航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胡朝晖任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叶欣灿任温州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景区产业处处长,免去其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徐顺兴任永嘉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永嘉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应旭明任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永嘉三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金克进任永嘉三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海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乌牛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林操的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季建波的永嘉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智发的永嘉县司法局副局长,永嘉县行政复议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金京明的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志铙的永嘉三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邵益华的永嘉县人民政府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建权的永嘉县人民政府黄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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