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550|回复: 0

重磅!温州住房公积金“六大新政”9月1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220

主题

0

回帖

108

积分

嫩笋

积分
108
发表于 2023-9-1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8月31日,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将有重大调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大新政”将释放购房需求

此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最高年龄。按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等规则,借款人的最后一期还款年龄从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5周岁。

二、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提取留存政策。取消“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且未结清的职工家庭,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最少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的规定。取消后,借款人申请提取缴存账户中原留存的余额,需符合我市现行可提取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增加绿色建筑住房可贷额度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经市住建部门认证的绿色建筑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上浮后不受贷款还款能力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的限制,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政策。我市高层次人才中非博士学位的E类和F类人才在温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最高可贷100万元,每户最多只享受一次。

五、完善支持二孩、三孩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和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规定基础上分别上浮20%和50%。上浮后不受贷款还款能力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的限制,不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限制。

六、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业。重点针对未满35周岁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在温租房“全额提”“随时提”、买房特惠安居共富贷等优惠措施,进一步为新市民、青年人在温改善居住水平提供帮助。

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通过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提取留存最少12个月政策措施的施行,全市范围内预计将释放资金25亿元,有望进一步释放购房需求。

助力温州“引人才、留人才”

当前,青年正逐渐成为推动城市发展和促进城市消费的主力军。如何让青年发展和城市发展同频共振,让青年在城市中获得安全感、归属感和满足感,成为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的重中之重。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截至目前,温州全市新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的新市民青年人约15000名。为此,新政策的调整将重点针对35周岁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温州购置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创新推出共富安居特惠贷额度,通过“租购并举”一体化方式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基本居住问题,服务青年的“硬需求”、关注“软需求”,以实际行动为温州“引人才、留人才”,助力温州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发挥全国全行业示范样板的重要作用。

温州公积金中心作为全国唯一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近年来推行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尤其在缴存纳保政策、租赁使用政策、安居职业政策体系建设上是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并打响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第一枪。

此次政策调整将成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展重大变化新形势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发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推动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服务企业稳岗就业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均有裨益。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于9月1日~3日在“迎亚运 助安居”2023温州秋季房地产博览会现场开设咨询服务。市民朋友们如果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疑问,可在展会期间到温州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内的综合服务咨询区咨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9-30 12:40 , Processed in 0.16149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