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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永嘉这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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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7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罐头、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豆制品、食糖、粮食加工品、糕点、蛋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蔬菜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共138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果合格131批次,不合格7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枫林镇谢微芬水果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嘉县瓯北街道春蕾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焦糖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瓯北街道春蕾副食品商行销售的香辣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永嘉县黄田街道绿色果园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嘉县黄田街道小张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祥池农贸市场(黄容财)销售的螺丝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温州台乡永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产的红烧排骨,净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小贴士: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急性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呕 吐、胸闷、乏力、双手颤抖、心律不齐等,严重者深度昏迷或休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柑橘类水果中联苯菊酯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衡量食品受污染程度的指标,长期过量食用菌落总数超标的食物,会引起消化道感染等疾病。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环境、设备、人员卫生不达标、包装过程二次污染或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所致。


四、倍硫磷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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