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0
401
老蟹
我市日前发布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的通告。近期,我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收到部分群众反映,有个别组织和个人以龙舟“开鼓”后筹划民间传统龙舟活动为由,以各种名义(摆香案、龙舟帖、赞助等)向个人、店铺、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强行摊派、强拿硬要等,此类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背社会公德。希望广大市民加强监督,一旦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行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的,可随时拨打12345或110进行举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予以核查,坚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2-26 05:50 , Processed in 0.17947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