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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东明路楠江大厦业主向《科林维权热线》投诉,称自己小区大门晚间无保安看守,有安全隐患,多次向物业反映都得不到解决。科林工作室介入了解。
业主代表陈先生:楠江大厦物业不知道什么理由,把门口这些保安都撤了,只有后面有个销控室,有两个保安在里面。晚上没人看,行人通道的门通宵都开着,什么人都可以进来自由进出,差不多有20来天了。我们这里有个群,在里面说,换了一个管理员,手段就很强硬,人员撤了。上面有要求要盈利,这边没有盈利,但是你要退出去之前,门口要有人,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果是谁来(负责)?
科林维权记者再三向投诉人陈先生求证该小区业主有无拖欠物业管理费或与物业之间存在其他矛盾纠纷时,陈先生表示这一切都没有,小区业主都很好。
事实是否如此?记者第一时间与康居物业城东区域负责人沈先生联系核实情况。沈先生表示,他们没有对小区置之不理,小区的安保是动态的,并不是没有人值守,但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确实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该小区目前正常缴纳物业费的才仅仅两户人家,物业管理经费入不敷出,目前之所以还能勉强维持服务完全是出于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
康居物业城东区域沈先生:项目体量很小,地上建筑的物业服务费大概是1块6毛8,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是150块钱每个月。初期的时候我们就做过测算,一年大概20来万的收入,支出要四五十万。(物业费)按往年来讲,有2户到4户是没交的。今年的状态截止到现在为止,有缴费行为的才两户,还是硬求求过来的。其实我们去年5月也跟原开发单位沟通好,跟属地的街道也都知会过,去年5月份就要退的,国有企业总得讲点担当,延续服务了。
采访中,康居物业城东区域沈先生也坦言,楠江大厦本身体量不大,物业费相对较低,再加上业主们未及时缴纳物业费以及自行网购的智联安保系统品质不够好,导致他们维护运营成本不断增加,自2019年接手该楼盘物业工作以来,公司常年处于亏损状态,若该小区再不成立业委会或者相应提高物业费,他们只能选择退出小区。康居物业城东区域沈先生:安全保障是到位的,消控员员是在里面24小时就是值守的。虽然没有固定的安保值守,但是我们派安保巡逻巡视的,我没有完全的置之不理。2022年热心业主发动智能刷脸门禁和道闸提升改造,这些业主也承诺后续的这些维护费用由他们来承担,网购的产品性能很不稳定,安装初始到现在一直故障不断,维护维修,他们也没有兑现承诺,都是我们这边在积极的派人去维护,因为它是网购的,没有厂家的。
物业公司做为企业,利润考核无可厚非,面对连年亏损的状态,如何找到共存共赢的方法很重要。带着问题记者联系上了楠江大厦所在的五马街道十八家社区,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要改变楠江大厦现状,全体业主齐心很重要,物业公司服务期内减少配置也不合适。五马街道十八家社区工作人员:既然你们单位(物业公司)做出这样子的决定,务必要在未退出之前,一定要把你现在原先物业合同里面签署该配备的人员也是要配备齐的,不能说你减少保安或者是你不管理的一个形式,倒逼业主同意你们退出。(楠江大厦)比较特殊,它总共也才38户差不多,实际居住18户。很多都是空在那里,每家每户出一人,你业委会都要5个人,筹备组也要5个人,18个人里面要出10个人来,没有人同意,而且我们前期去动员,没有人愿意去出来干这样子的工作。再加上楠江大厦这里面也没有什么收入,物业用房或者说业主公共用房这些用于出租产生业主收益的这些都没有。我们这边也尽量给他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一个建议。社区这边介入的话,我说那也是可以的,但是他们不愿意的,我们前期也是挨家挨户的走访,我们现在还在做这个工作,没有人愿意出来干。
对此,康居物业城东区域沈先生表示 ,虽然物业合同未真正到期,但种种现实因素导致物业公司运作十分困难,持续亏损经营,企业不堪重负,公司也曾想过多种解决方案,但和业主们的沟通很不顺利,希望大家多多体谅他们的难处。康居物业城东区域沈先生:物业服务合同里面签订的是自业委会成立,并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从去年初开始,我们一直在跟热心业主代表在商洽这一块事情,商洽的不是很顺。说实话这个亏损确实太厉害,今年我们又向属地社区知会了一下,总得让我退出来。当然有需要,我们也可以帮忙寻觅其他物业服务;如果业主要自治,会全程帮扶他们。成本太大了,大家要换位思考,希望我怎么做,你要考虑到我的实际成本,我真的太难了,我们企业太难了,希望里面的居民能出来跟我们正面的商洽,(居民)一直拒绝这个不让我们退。
物业费是维护小区正常运作的资金,也是物业公司能够开展正常工作的根本保证。不管是谁来管理,物业费都是不可或缺的。楠江大厦目前无法成立业委会,物业费提升标准无法落实,小区设备老化,自治无法实现等现状下,楠江大厦未来路在何方?请您支招。
科林观点
业主和物业是对等的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不适合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对方,要求对方。如果大家各自安好,做好本分,也就是按契约精神办事,就不会出现今天发生的安全隐患问题,至少在合同期内不允许发生这样的问题,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双方都不能违反合同约定,花钱买服务,收钱办好事天经地义,这个天平一旦被打乱就没有了规则可言。楠江大厦业主的难题要解决,物业的难题也要解决,不论是康居还是下一家物业,今天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将来照样还要面对,反反复复,楠江大厦业主们的维权之路何时是个头,这个答案更多的是需要楠江大厦的业主们站出来,统一思想,要么聘请物业,要么实行自治,自己的事总归还是需要自己来做主,没有人出来挑梁不是件好事情,只有业主们的心齐了才会有物业敢来,愿来,小区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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