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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太难了!新版《温州物管条例》出台不到1个月,就有小区称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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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导语】 小区里或者是办公楼成立业委会是便于管理的一种措施,但牛山广场业委会筹备组的代表们告诉记者,在筹备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大难题,被“卡”在拿不到完整业主名册上。
      王先生是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的业主代表,他向《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反映称他们牛山广场在今年3月17日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筹备组),需要在3个月内召开一次业主代表大会,否则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将自动解散,可筹备组的业主们和其他热心业主奔波了2个多月都没拿到完整的业主联系名册。
王先生:我们首先是找到街道,街道他说他们没有,那么我们筹备组又直接去找开发商,温州市新城建设集团,他说他们只建房子,他们没有这些拆迁户的名单,那么让我们去瓯海建设中心区,(瓯海建设中心区)它给了我们一个完整的名单,但是没有一个电话号码,一个电话号码都没有。
      瓯海建设中心区给出的资料是最原始的业主名册和户型面积,并没有联系方式,筹备组的业主们只能又找到开发商,希望开发商能协助业主从物业处拿到完整业主联系方式。
<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578px;" 王先生:筹备小组的又返回到新城建设集团开发商,他说会通知物业拟好给我们筹备小组,筹备小组也打给了物业,最终我们得到的业主名单是更糟糕,一号楼二号楼只有部分的业主的电话,名字还不全,还没有中心区的完整,那么三号楼的号码就直接都没有了。
     事情进行到这里王先生和其他业主都觉得绝望又无奈,仿佛一直在进行无用功,他们想不通为什么物业会不愿意配合提供业主联络方式。
王先生:我们物业费是2019年3月1号正式开始交的,所有的物业费都有收,他怎么会没有电话?成立的委员会筹备小组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他到时候街道会把我们是自动解散掉,等于就是我们这次的筹备小组又是一个烂摊子,以后要从头再来。
      对于业主王先生的说法,科林维权记者首先联系上尚鸿嘉品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经理李女士,李女士表示业主应该找开发商新城集团要联络方式,物业没有义务提供。
物业经理李女士:成为业委会的话是由街道牵头,社区跟进,我们物业辅助的。按照之前5月1号出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好,还是前面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好,他们成立业委会是需要7天之内由建设单位提供他要的所有资料的,如果建设单位注销了,由我们物业单位提供,但是我的建设单位还好好的,而且是我们的国企。
    记者询问牛山广场物业经理李女士为什么提供到社区的名单是不完整的,李女士表示“物业能给的只有这么多”。
物业经理李女士:因为他要的业主名单牵涉到业主的隐私,对于我们物业来说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对业主这些隐私是不可以私自给谁的,我们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按照相关法律,我是没有权利给他,我还是转交给街道,由街道转交给他的,您也可以问一下社区或者街道,多方面去了解一下。
    随后科林维权记者又联系上牛山广场办公楼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属地瓯翔社区。瓯海区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陈总经理告诉记者,牛山广场属于安置项目,所以建设单位是没有这位安置名单的。
瓯海区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总经理:这个是安置房,我们建好了是给相关部门拿去安置,所以说安置的谁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只是负责建设,建好了是交给了相关部门和镇街拿去安置给原来拆迁的这部分,至于拆迁的是谁,我们具体是不大清楚的。这个东西比如说房开的,我们是建设单位是没错的,这个东西建我是建好了,交给了相关的部门来去安置,跟那些传统的这些不一样。
      瓯翔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对牛山广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拿不到完整的业主联系名册的事情有所了解,他们会尽力协助。
瓯翔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我们也跟他们说了,物业不理我们。我们叫他名单给我们也没有权利的,只能是再沟通,再和他说。
      就像筹备组遇到的情况一样,记者兜兜转转一圈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我们也希望在街道社区的介入协调下,这些业委会筹备组的成员们可以早日拿到全体业主们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成立业委会。




科林观点


小区刚交付,没有业委会怎么办?由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第三十六条就明确规定凡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未能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的小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可见在业委会成立的工作上属地街道和物业管理部门都责不容辞,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条例出台不到一个月还滚烫发热,竟然就有小区被卡在了业主代表名单的收集上,真有这么难吗?街道社区就不能做些力所能及,理所应当的工作吗?比如帮助联系拆迁办、物管办等等,一起想想办法,名单该不该给,会否涉及法律风险,又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替代,办法总比问题多,要变“能不能办”为“想不想办”,法律法规的出台一定是审慎、严肃、权威的,有关部门不能不当回事儿。话不多说,希望今天报道出来后牛山广场的业主们能迎来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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