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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警方依法打击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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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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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我市17人因违规开龙舟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鉴于我市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4月30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开龙舟鼓,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竞划民间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通告》明确,市政府继续支持有序发展体育竞技龙舟运动,坚持“规定时间、划定区域、限定队数”的原则,完善龙舟基地建设,引导发展龙舟协会(俱乐部),以各有关乡镇(街道)体育竞技龙舟分会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市政府将开放瑞安市龙舟基地,供社会团体体验和举办竞技龙舟大赛。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尤其对摊派、扰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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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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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划龙舟活动本属良好的民风民俗,是一项有着中华特色的非物质文化,有着悠久历史的民间体育活动,理应受到保护、传承及发扬。地方政府应当对民间龙舟活动进行适当规范,不能一概禁止。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对龙舟活动严令禁止,凸显当地领导的不敢担当及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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