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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主动来加好友,还希望线下见面聊天喝酒!
只是这冰红茶味的“鸡尾酒”,竟要价千余元?
你碰到的可能不是酒精“刺客”
而是“酒托”诈骗
(图片源于网络)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共谋实施的“酒托”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等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5000元。
“小哥哥,我单身,就在你附近,可以来陪我聊天喝酒吗?”
2021年8月,“键盘侠”陈某伪装成女孩子,在多个婚恋交友软件上寻找附近的单身男性。
“美女主动来加好友,还越聊越有感觉。”正在网络冲浪的周某上了“钩”。
不久,该“女网友”便提出想线下见面喝一杯,增进感情,周某欣然同意。
陈某遂将掌握的周某相关信息发布在团伙的聊天群中,由团队中的女性孔某出面和周某见面,并将其带到邓某的酒馆里。
(图为陈某与被害人的部分聊天截图)
“客人”来了,酒馆就开始营业了。
周某二人坐下后,孔某则假意询问服务员有没有推荐的酒类、套餐,在双方的配合引诱下周某下单了鸡尾酒、鱿鱼丝、瓜子,陈某等人则在酒馆门口望风。
结账时,周某惊讶的发现这简简单单的鸡尾酒、小吃竟然要1348元,服务员还从手机相册照片里找出一张收款码让周某扫码,收款人也不是该酒馆。碍于脸面,周某还是选择忍痛支付。
周某离开后,陈某还在其后面跟踪一段路程,确保周某已走远,不会再返回酒馆看到孔某和别的男子喝酒。
这一单骗成功后,陈某就想办法把周某甩掉,再通过社交软件寻找下一个目标。
(酒馆开出的账单)
然而在团伙作案过程中,曾在酒吧工作过的另一被害人汪某发现了异常——孔某在与其见面时眼眶微红,好像已经喝过了酒,聊天时也心不在焉,最重要的是结账价格高出正常价格几倍,汪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团伙中首要分子邓某(另案处理)负责租赁诈骗专用场地、招募人员组建群聊,“键盘侠”陈某等人用虚假美女信息在社交网站上“吸粉”,然后集中打包输送,“酒托女”孔某等人与受害男子在酒馆见面进行高额消费,团伙中的其他人(均另案处理)充当服务员与邓某配合完成线下“杀猪”。
“菜单价格是我们随便定的,鸡尾酒也是我们自己调的,一般是冰红茶兑二锅头。廉价的红酒倒在醒酒瓶里,客人也看不出来。消费千元,成本也就十几元。一般男的碍于情面都会买单,碰到钱不够的,我也会帮他分担一部分,等他走后店里会把钱退给我。”庭审中,被告人孔某道出了“天价”鸡尾酒的真相。
法院经审理查明,两日内,陈某等人就用上述手段骗取周某等人24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孔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近年来,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而“酒托”诈骗常因金额不高,被害人警惕性差、碍于脸面等原因具备一定隐蔽性。
如何识别“酒托”诈骗,要注意以下三点:网络交友时,“美女”会主动要求加好友、邀请线下见面,但当你要求视频通话或语音电话,往往会被拒绝;一般情况下“酒托女”会主动选择某特定酒吧,当你要求去别的地方时,对方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在点单时,“酒托女”会想方设法博取你的信任,引诱下单昂贵的酒水,而结账时,往往没有正规账单、发票。
最后,法官提醒,网络交友务必提高警惕,避免成为各类“酒托”“婚托”“饭托”诈骗的“局中人”。当察觉到异样时,要留存好付款、发票等凭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切莫碍于脸面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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