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瓯越工匠培育工程”,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于日前联合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将坚持广覆盖、大规模、高质量、有特色、兜底线工作原则,大范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造就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管理办法》所称的培训补贴项目,包括职业培训鉴定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管理办法》共涉及培训补贴项目、补贴审核拨付、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其他事项等五大部分,涉及4类补贴项目和工作流程,一起来看看↓
职业培训鉴定补贴 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以获取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
补贴路径有四类:
补贴个人。为激励劳动者掌握一个职业(工种)的完整技能模块,提高其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能力,本办法规定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参训、技能竞赛等途径取得《补贴目录》规定证书的,按规定申请补贴。同时,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全程网上申报办理,一次都不用跑,直接将补贴发放到个人的金融账户。
补贴企业。以政府培训补贴激励企业建立新型技能人才培育模式,根据负担培训成本的主体不同,对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岗前培训、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直接补助企业,积极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培训,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
补贴院校。为鼓励院校毕业生步入社会前多掌握一门技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造就一大批大学生工匠,根据负担培训成本的主体不同,对于组织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职业培训评价的院校,按照补贴标准的50%直接补助院校,进一步发挥院校育才专业平台优势。
补贴定点培训机构。以项目化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地方特色产业工种(或补贴目录内A、B类职业工种)以及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最高按补贴标准的200%直接补贴定点培训机构。
项目制培训补贴 项目制培训是以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为主要补贴依据的培训。补贴直接补给培训承办主体,培训对象免费参加培训。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对象分为职工学徒和学生学徒。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学徒,按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给企业;学生学徒补贴金额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高于3000元。
创业培训补贴 规范培训次数。培训学员当年度只可报名参加其中一项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学员不可再重复报名参训。
注重培训成效。培训后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就业的,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
加强考评督导。实行考培分离,由技能人才评价部门开展创业考评工作。
2023年温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备注:本补贴目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实施动态调整,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参考目录备注: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具体以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发布为准。
2023年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注:上述职业(工种)均为职业名称,职业名称下设的工种/职业方向不再罗列;同时符合本目录内职业名称及等级的,即为2023年度紧缺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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