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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末,宝龙地产in温州(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向宝龙苑“一期”产证逾期办理的业主以车位抵用券形式进行赔偿,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1倍发放车位抵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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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苑位于滨海六路与金海大道交叉口。住宅于2018年12月15日首开,约有2600套住宅,其中一期住宅约1172户。
2021年7月临近交付,宝龙苑(一期)因多次验收未通过而被列入龙湾住建重点监管名单,该现象极为罕见。
2021年8月17日宝龙苑(一期)开始交付。交付期间,有部分业主爆料称“一片狼藉”,家中地板还未铺设完成、个别卫生间花洒都没出现等一系列问题。
去年6月,又有业主投诉漏水整改拖延,墙皮一块块掉落、门上长出了蘑菇...
图片来源于科林热线
如此“宝龙”,这次因产权逾期办理提出给业主车位券补偿,不得不多想,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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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办理时间,在购房合同中通常约定为收房后90-180天。(具体以购房合同为准)
今年2月,宝龙苑一期、三期开始产证办理。
一期于2021年8月交付,假设约定180天内办理,到真正办理产证时,或已延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为准)
通常违约金是万方之二,宝龙苑一期毛坯均价1万/㎡,装修标准1200元/㎡。1套94㎡总价按百万计,违约金算下来不是小数目,何况一期共有1172户,叠加起来违约金是“天价”。 (具体以实际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公告中提到“鉴于目前一期项目已开发完毕,账户资金紧张且被要求仅用于保交楼。”
2个月前还在保交楼誓师大会,去年项目配建的商业“宝龙广场”转手温州富龙集团改名“温州崇悦广场”。
由此,宝龙没有钱赔偿也是很大可能的事实。
但是,宝龙用车位抵用券来代替违约金,多少有些目的不纯粹。
公告显示,“车位抵用券用于购买温州宝龙广场(宝龙苑)地下停车位。同时该车位抵用券可进行转让(需到营销中心办理转让登记)。”
也就说业主可以自用购买车位,或者转让给其他业主变现。但是,关于车位抵用券领取,要求自发函一个月内起领取,逾期将不受理。
同时,3月25日,宝龙地产in温州曾发布通知“2023年4月30日将未售地下车位完成移交,移交当日起将停止车位销售服务,本小区(宝龙苑)业主如欲购买车位需在4月30日前”。
图片来源于宝龙in温州
最重要的是车位价格属市场定价行为,项目完全可以一边付大额车位抵用券(若业主接受的话),一边抬高车位价格,买的总是没有卖的精明。
根据购房合同,楼盘逾期办理不动产证理应赔付相应违约金,但这两年有不少开发商不按合同履行,以抵扣物业费、车位抵用券等其他方式处理。
而业主违约时,通常违约金的标准高于开发商违约金,且开发商不接受其他形式赔偿,甚至还有要告业主的情况出现。
对此不公平待遇,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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