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港发布居民购房扶持政策。
除购房补助外,政策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龙港购房扶持政策提到,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作为入园入学依据、购买新建住房享受购房补助,最高1.5万元、人才(ABCDE类)购房补助、团购优惠、发放购房消费券等,这些内容或多或少与温州其他区域楼市政策有相似之处。
其中有新意的是第六条“支持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
为满足购房户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卖旧换新”一站式服务,明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6个月内旧房未售出,新房退定金,购房户无需承担违约风险,解决购房群体“卖旧换新”痛点。以旧换新成功换购的可按规定享受换购住房有关税收和购房补贴政策。
温州各大项目折扣频出,很多自住客户萌生置换新房,改善居住环境的想法,但是现金流紧或者不愿意背负高额度房贷,希望提高首付,降低月供,有的就会选择“卖一套换一套”。
龙港“以旧换新”政策,明面对购房者有两大利好,一是解决“卖旧换新”的痛点。若旧房未售出,新房资金凑不出,购房者不承担违约风险,可以退定金。二是享受以旧换新税收优惠和锁定购房补助。去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卖房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买房的,对已缴纳的个税退税。龙港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补助有效期是到6月底,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或意味着即便过了补助有效期,依然能按规定享受购房补助。
最后,还有隐藏的利好,如果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购房者在6个月内发现同楼盘其他房源或其他项目有更大的折扣,性价比高于原先下定房源。那么购房者应当也可以合理利用规则,若旧房未卖出,便可解约退定金。(实际取决政策详细说明)
龙港居民购房扶持政策原文
1
优化商品房开盘销售模式
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选择以“先到先选”方式公开销售。
2
优化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龙港市施教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经市资规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其办理入园入学依据。
3
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对个人在龙港市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建筑面积100㎡以下(含100㎡)补助1万元、建筑面积100㎡-144㎡(含144㎡)补助1.5万元,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本政策发布之日前已网签备案的,申请日期从2023年4月20日起计算)
4
提高各类人才购房优惠力度
经认定为龙港市各类层次人才的,在龙港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对各类人才购房实施财政补助,按A、BC、DE类人才分别予以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财政补贴(每户家庭限购一套,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仅可享受一次补助),此项优惠后不影响享受人才住房配售政策,可与其他购房补贴相叠加。在龙港市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外地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龙政办发〔2022〕52号《龙港市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有关支持总部企业人才引进认定范围为准)及经相关部门认定具备各类相应人才条件的企业员工可参照享受此项人才待遇。(补贴申请期限和政策有效期按照本政策“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执行)
5
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力度
动员未建缴公积金的购房人,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方式建缴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6
支持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
为满足购房户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卖旧换新”一站式服务,明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6个月内旧房未售出,新房退定金,购房户无需承担违约风险,解决购房群体“卖旧换新”痛点。以旧换新成功换购的可按规定享受换购住房有关税收和购房补贴政策。
7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
支持独立法人资格的在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对一次性10人以上团购,开发企业可给予一定的优惠价格。
8
通过发放“购房消费券”形式助力购房消费需求
积极指导房企推出多重折扣,叠加使用购房消费券,给予居民更大力度的购房优惠,以多种类型、不同价位的房源,提供市民多样化购房选择。
本政策有效期 从2023年1月1日起 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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