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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期从事农业工作的领导干部,丢失了服务‘三农’的初心,反而利用职权套取农业补助,给苍南农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实属不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加前在其忏悔录中写道。
靠农吃农 亲清不分
1999年1月,苏加前进入苍南县种子公司任技术员,成为了一名一线“三农”干部。凭借扎实的业务素质、踏实的工作作风、谦虚好学的求知态度,苏加前很快便在单位崭露头角,先后被提拔为种子公司综合股副股长、纪检监察员等职务。在领导和同事的眼中,苏加前工作严谨、踏实肯干、为人和善。
2008年2月,种子公司改制为种子站,苏加前也随着公司改制被提拔为苍南县种子站的站长。在种子站站长的岗位上,苏加前一干就干了十年。在这十年间,他长期与农户打交道,却没有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渐渐地与一些管理服务对象“称兄道弟”,对于他们送的“礼”悉数收下。
例如,该县马站镇中魁村四季柚种植户金某常年种植四季柚,种植面积多达四五十亩。2013年开始,苍南县种子站每年以“保护和利用本地农作物种质资源”“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名义给予金某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农业补助资金。而苏加前在给予补助的同时,每年又收受金某送来的数千斤四季柚,认为这是“礼尚往来”并将其作为单位“福利”分发给站内职工。
以权谋私 贪欲膨胀
县种子站是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苏加前作为种子站站长,手握站内财务“一支笔”,所有的农业补助发放最终都由他签字下发。而与苏加前有“私交”的农户才会成为补助对象,而没有关系的人却连补助这回事都不晓得。
经查,2014年至2017年期间,苏加前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先后收受多名种植大户现金14.5万元。
就这样,从农产品到礼金,贪腐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一步一步侵蚀着苏加前的理想信念。
渐渐地,苏加前不再满足于收受一些农户的“感谢费”。2015年6月,苏加前以其大舅子庄某的名义成立一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同时,苏加前以该农业公司的名义杜撰整理了补助申报所需材料,并利用职务之便,交代种子站工作人员直接给该农业公司拨付农业补助资金9万元。而这笔“补助款”最后落到了苏加前个人的口袋里。
害人害己 终陷囹圄
通过自导自演的“把戏”,苏加前尝到了空手套白狼的“甜头”。2017年8月,苏加前晋升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并分管县种子站,而他自报自批的“把戏”更是愈演愈烈。
为了能够套取更多的补助资金,苏加前让其表弟郑某辞职回苍南,与其一同开办农业公司。2017年12月,在苏加前的谋划下,他们先后成立了温州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苍南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这两家公司成立后陆续以各种名义向县种子站申请农业补助,并由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的苏加前在审批环节为其“开道”助力。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苏加前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表弟郑某等人,在未开展相关种植项目的情况下,通过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虚构农业补助项目,先后多次骗取农业补助资金共计88万元。
种子是粮食的“芯片”,关系到粮食安全和人民利益。苏加前作为一名农业干部,理应为当地农业事业发展殚精竭虑,但他却在这小小的种子上动起了歪心思,让贪腐的“种子”啃噬了初心,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经查处,2022年9月,苏加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苏加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14.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财政资金88万元。2023年1月29日,苏加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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