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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温州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部署要求,市卫健委牵头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开展2023年温州市困难人群白内障医疗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困难人群白内障患者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保障内容 重点筛查看东西模糊、变形、视力下降,眼睛胀痛等症状或病史的眼部健康问题患者,实施2000例免费超声乳化白内障手术。各县(市、区)手术任务数附后。
指定治疗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为全市项目牵头单位。指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治疗医院名单及联系方式附后。
申请条件和流程 筛查出符合白内障手术准入条件且符合经费保障条件的救助对象填写《温州市困难人群白内障救助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各定点治疗医院领取。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享受相应的经费保障:
一是已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或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补缴后可享受。
二是生活困难对象。含相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其他困难对象(困难对象认定程序:困难对象向基层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或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手术实施 对筛查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适时安排手术,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手术任务。鹿城区、瓯海区、洞头区符合手术条件的救助对象由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实施手术。其他县(市、区)救助对象可在当地手术,也可自愿选择到市级定点治疗医院手术。
各县(市、区)困难人群白内障手术任务数
温州市困难人群白内障手术定点治疗医院名单
注:1.鹿城区、瓯海区、洞头区符合手术条件的救助对象由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实施手术。
2.其他县(市、区)救助对象可自愿选择到市级定点治疗医院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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