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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披露,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被罚。
(图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温建罚决字〔2022〕00022号显示:经查明,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檀境里项目,该分别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10日、2021年5月24取得一、二、三期预售许可证。
该公司提供的预售许可申请材料中,一期包含43张由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证明该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经查证43张发票已作废;三期包含34张由浙江新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证明该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经查证有34张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向被处罚人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建罚先告字〔2022〕00022号),被处罚人无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案件中檀境里项目已预售1051套房源,已销售732套,项目主体已全部完工,预计2023年12月份交付使用,如撤销预售许可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撤销预售许可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经研究不撤销预售许可。
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整改态度积极,其违法行为基于同一故意,违反同一规定,具有连续性,结合违法时间计算追溯时效,应对一、二期、三期违法行为合并做一次处罚。现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责令停止预售,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温州市光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企业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潘贵平。该公司由福州欣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共同持股。而福州欣益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是阳光城旗下控股成员。
(图源:天眼查)
据悉,檀境里项目全称为阳光城招商·檀境,位于鹿城马鞍池西路与小南路交汇处,是由阳光城与招商局联袂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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