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燕与阿娟是一对双胞胎姐妹,阿燕是姐姐,阿娟是妹妹。一天,阿娟走在路上,碰到了一个来搭讪的男生。
阿娟:说要加微信,认识一下做个朋友,我是拒绝他的,我已经有对象了,然后他拉着我讲了很多,(包括)工作单位、家庭条件什么。
阿娟说,过了些时间,她觉得这个男生还蛮有诚意,不过,因为自己已经有男友,而且马上就要结婚了,于是把这个男生介绍给了单身的姐姐阿燕,随后,阿燕就与这位男生慢慢地熟悉了起来。二月份的一天,他们约起来吃饭。
阿燕:我问他去哪里吃,他也不讲,(后来)走到酒店的门口,他说去房间拿点东西,他说自己住在这里。
阿燕说,当时这位男生以各种理由将她带到了房间,导致后来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阿燕:他说进房间去厕所,我就在那边等,然后就强迫我发生了关系。
阿燕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她怀疑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两姐妹都中断了与这个男生的联系。一段时间后,妹妹阿娟收到了一段视频。
阿娟:在那个房间里拍了视频,有拍到我姐姐,没拍到他自己,他把视频发给我了。
阿燕不仅仅与认识不久的男生发生了关系,而且还被拍了视频,这让两姐妹非常紧张,如果视频传播出去,这还让姐姐阿燕以后怎么生活呢?于是,两姐妹找到了这位名叫阿亮的男生,争论中双方动起了手。那么对于这件事情,这位阿亮是怎么说的呢?
阿亮说他和阿燕发生关系,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并不存在强迫的行为,至于为什么录制视频,他是这么解释的。
阿亮:她说她把感情看的很真,开房过后要对她负责,如果不对她负责的话,就要赔偿她一百万,我也同意了,之前有录音的,后来全部删掉了,我对法律比较精通的,包括她走进房间是自愿的,都做了预备的,我就怕(被说)强迫别人,诱导别人。
阿娟:你做个人吧,她进浴室洗澡的那些过程(都拍了)。
阿燕:那证明你一切都有预谋的,你全部在录音录像,你觉得这个是正常谈恋爱的样子吗?
阿亮:怕告了。
阿燕:谈恋爱为什么告你啊?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你有预谋。
阿亮说录视频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并没有伤害其他人的意思,还有事发之后,姐妹俩来找他不仅仅拳打脚踢,而且还抢走了手机。
阿亮:(阿娟)用书砸头,砸了好几下。
阿娟:请问我为什么砸你?因为我姐姐过来了,在谈话中,我知道你是强迫她的,然后我很气才砸你。
阿亮:后来她姐用手掐着我的脖子,被两个人一顿乱打。
阿娟:我让你删掉视频,你有没有同意?
阿亮:我说我自己删。
两姐妹打阿亮的镜头,被现场的监控拍得一清二楚。最后,阿亮手机被姐妹俩拿走,删除视频后被扔到河里去了。那么对这起纠纷该怎么解决呢?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相识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跟对方谈婚嫁,也许是你我有代沟,我是不能理解的,然后快速(发生关系)这么一个过程,而对于你(阿亮),我要告诫你,不管你懂不懂法律知识,你所做的,任何留证据的做法,在我的理解里面,根本看不出情感的部分,你一直带着防备心去做任何事情,也许你是在保护自己,但在监控下是在谈情说爱吗?你开着手机在那里录,这个叫谈情说爱吗?你如果在网上发布或者哪里发布的话,说难听点,你自己还要吃官司去,不是你拿几张照片去威胁人家怎么样。
调解员认为阿燕两姐妹作为女孩子,应该更加自重自爱,交朋友的时候要多一点的防备,必要的时候要尽早报警,更不能殴打他人,不管什么原因,殴打他人毕竟是触犯相关法律的。而阿亮在与阿燕两人相处的时候,缺乏一定的诚意,至于被殴打与手机的赔偿,经过沟通,最后,阿燕两姐妹赔偿阿亮一万三千元,至于阿燕两姐妹在其他方面有诉讼要求的话,可以走相应的法律程序,这次的纠纷也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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