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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鄯善温商贷”资金第一次分配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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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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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关于“鄯善温商贷”资金

第一次分配补充通告



鹿城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处非办”)于2023年1月19日对“鄯善温商贷”案进行第一次资金分配,根据司法部门确认的名单,本次分配纳入人数为38340人。截至2023年2月21日,“鄯善温商贷”专案账户资金9300余万元(包括未分配成功的资金)。现就第一次分配中部分被害人反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1、关于银行账户变更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无法收到分配资金的问题。请电话联系处非办(0577-88125191),或短信至18958886873此号码只接收和回复短信
2、关于被害人已经去世,如何领取分配资金的问题。如分配资金已成功转入被害人账户,请继承人按照账户银行的要求,办理手续领取资金;如分配资金未到被害人账户,请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签名指印)、继承权利证明(如委托公证书原件等)、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指印)、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签名指印)、继承人联系号码等资料,邮寄至鹿城区处非办(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251号305办公室)。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处非办(0577-88125191)。
3、关于还未在“报案登记平台”上核对数据的问题。未在“报案登记平台”上核对数据的人员未纳入第一次已分配名单。请相关被害人尽快开展数据核对,司法部门将及时进行确认,处非办根据司法部门确认的名单进行分配。“报案登记平台”核对流程详见“平安鹿城”公众号“鄯善温商贷”预登记平台2019年4月25日“鄯善温商贷警情通报”,2019年5月14日“预登记平台报案登记情况说明”的提示操作,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如有平台登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鹿城公安经侦大队(0577-88679599)。
4、关于个人亏损金额的认定。处非办根据司法部门确认的名单和亏损金额进行分配。根据司法部门的认定,个人亏损金额的认定以充减提后的金额为准,即充值10万,已经提取了2万(包括本金和利息),剩余8万即为个人的亏损金额。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鹿城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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