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299|回复: 0

大爷手持“烧火棍”到来,可把派出所民警“吓”了一跳

[复制链接]

738

主题

0

回帖

369

积分

老蟹

积分
369
发表于 2023-2-16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市民林大爷手持着一件包裹严实的管状物体,来到鹿城区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接警大厅。这立即引起了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的注意。


“大爷,你来干什么?”,当日值班的青年民警葛铸辉手按配枪,颇为警惕地发问。看着一脸警惕的警察,林大爷如同烫手一般,将该管状物一把塞给了警察后,说:“枪,家里找到的”。


▲收缴的枪支部件照片

民警向大爷口头确认该管状物为枪支后,立即指令警力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随后,民警小心打开被里三层外三层包裹着的管状物并初步辨认,发现该金属物为疑似枪支部件,随即向值班领导进行请示处置,同时向大爷询问相关情况。


▲市民林大爷接受民警询问

在多方确认大爷家仅有留存一支枪支后,民警又将枪支编号、购买时间、使用人等情况进行了登记。后经检查,民警确认该管状物为一支气动步枪的枪管、无枪托,由于年代久远枪管部分已有腐蚀生锈的痕迹。


林大爷表示,该气动步枪是他于1980年在南门辖区某文具店花150元人民币购买所得,当时主要用于捕捉麻雀使用。后该枪支被遗忘,一直放置于老房子中的储藏柜内。直到林大爷当日上午在整理老房子的杂物时,才突然发现该枪支。


“发现后,我才回想起这里有把枪。也知道你们警察对枪支管理很严,留在家中会给自己招祸,所以就包起来上交派出所了。”联想到之前公安机关关于涉枪涉爆的宣传报道,林大爷深知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避免发生安全问题,便决定立即上交公安机关。


民警对该枪支进行登记后,便将其放入南门派出所物证保管室暂时保管,同时对主动上交枪支的市民林大爷不予处罚。


目前,南门派出所已经将收缴的气枪移交治安大队依法处置。


鹿城区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所长潘光宇表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居民若私自藏有枪支弹药的,应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置。否则,一经查获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及涉爆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同时,潘光宇所长建议市民,如果发现枪支弹药等违法物品,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接报后会主动上门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2-27 02:46 , Processed in 0.18936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