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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官员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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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开春第一课,敲响廉洁钟。为做好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2月6日,洞头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首期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邀请50余名街道乡镇干部现场参与旁听原大门镇党委委员胡麟涉嫌贪污罪案件庭审,通过“场景式”警示教育,引导现场干部以案为鉴,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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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1年至2017年12月期间,胡麟利用担任洞头区大门镇计生办主任及计生工作分管领导的职务便利,在征收和管理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将部分被征收对象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私存其个人卡上,后其通过不入账等方式截留侵吞其中5户被征收人社会抚养费共计13.8万元;2012年至2014年,胡麟以计生主题宣传活动需要采购宣传品为由,以虚增发票金额的方式侵吞公款共计10.536万元;胡麟还涉嫌贪污其他款项共计3.71万元。
经一审判决,被告人胡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今天的旁听庭审给了我们很强的警示作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守好自己的底线关,就像一串数字,一旦第一位的廉洁变成零,后面乘再多的数字,结果也是一场空。”“这个案例深刻告诫我们‘勤而不廉要出事’,新时代的干部更要注重‘勤廉并重’,既要以勤之力奋勇前行,更要以廉之志筑牢根基。”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庭审的干部纷纷表示。
通过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把身边的案例做成“最深刻的教科书”,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促进惩治效果向预防效果转化,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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