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温州市召开“十大百项”兴消费旺市场开门红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1月10日起,我市将正式开展“十大百项”兴消费旺市场开门红行动,其中将面向全体在温人员发放3亿元迎春消费券;春节假期,全市42家国有景区向市民免费开放。
发放3亿消费券
“十大百项”兴消费旺市场开门红行动,围绕消费、外贸、工业、旅游、住宿、文化体育、住房、金融、就业等领域,开展百店促销旺市场、百企出海抢订单、百家品牌企业促营销、百条线路游温州、百家民宿过大年、百场文体活动迎新春、百个楼盘促安居、百亿金融助万企、百场招聘促就业、百个商会助消费等十大专项行动。
为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作为“十大百项”兴消费旺市场开门红行动中的一项,市商务局将面向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发放“温享生活”迎春消费券3亿元,特别是针对留温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留温过年专用消费券,全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本次消费券共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通用消费券,共安排9000万元,可在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娱乐等各个行业消费。第二种是专用消费券,共安排1.8亿元,主要包括留温过年、年货、团年饭(预制菜)、文旅、汽车、家电家装、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的专用消费券,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作具体安排。第三种是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共安排3000万元,可在受理数字人民币的各类经营单位消费。
本次消费券采取市县联动、统分结合的方式发放,其中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在市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瓯海、洞头、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将由市里统一发放;其余8个县、市,消费券将由各地政府自行发放。专用消费券也由12个县(市、区)和海经区、高新区(经开区)自行发放。
本次消费券发放时间安排在1-2月,分时段多轮发放。其中,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分别在1月15日-17日,2月2日-4日,2月20日-22日三个时间段进行发放,定位在市区内的人员均可申领。其他消费券的发放时间见各地公告。
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于1月15日启动首轮领券,市民可提早下载“温度新闻”APP,通过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支付宝平台领取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其中,通用券券包面值120元,包括满25元减10元,2张;满58元减20元,2张;满168元减60元,1张;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面值66元,无满减要求。消费者在付款时,满足条件的消费券即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有效期14天,逾期失效。其他消费券的领用方式见各地公告。
42家国有景区免费玩
随着疫后市民的出游需求逐渐升温,文旅行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市文旅局围绕“2023我要游温州”主题,推出“我要游温州、在温过大年”政策礼包,举办“百条线路游温州、百家民宿过大年、百店促销旺市场、百家景点送大礼、百场文化活动迎新春”系列活动。
其中全市42家国有景区、13家民营景区一季度免费对全国医护人员开放;即日起到2月5日(元宵节),42家国有景区免费对全国游客开放,其中部分景区的免费政策会延续到3月底。
还将联动全市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城市书房、文化驿站、非遗百工坊等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新空间,组织开展300余场文博、民俗、艺术等各类文化活动;举办“全民艺术普及新年大联欢”“宋韵塘河过大年”“百县千碗”迎新春、携程中国旅行者大会等大型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来温州过大年”的浓郁文化氛围。
大力推进全市经济“开门红”
此次“十大百项”兴消费旺市场开门红行动活动,计划发动千个以上品牌企业、商家、产品、精品旅游路线、民宿、楼盘等,助推万家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拼经济,力争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6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突破1700亿元,发放贷款3000亿元以上。
其中为进一步打响温州制造品牌,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共同推进全市经济“开门红”,我市将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品字标”企业、市长质量奖企业等百家品牌企业为重点,组织企业开展产业对接、订货会、展销会等系列促营销活动,破解企业订单不足,带动市场释放需求,促进经济稳进提质。
如将抢抓防疫措施优化窗口期,组织商务团、招商团赴境外开展系列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活动,一季度,积极发动500家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和开展商务活动50场以上;引导工业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线上合作,积极拓展线上销售业务,同时组织开展产业链整零对接、产销对接、产融对接等线下活动30场以上,争取全市规上工业销售产值突破1700亿元;一季度,推动10家以上本地货运代理企业做大做强,加强沟通对接,引导货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一季度市、县联动开展各类展会10场以上等。
新闻链接 3亿元“温享生活”迎春消费券使用攻略
消费券类型
本次消费券共分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通用消费券,共安排9000万元,可在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娱乐等各个行业消费。
第二种是专用消费券,共安排1.8亿元,主要包括留温过年、年货、团年饭(预制菜)、文旅、汽车、家电家装、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的专用消费券,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作具体安排。
第三种是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共安排3000万元,可在受理数字人民币的各类经营单位消费。
发放主体
本次消费券采取市县联动、统分结合的方式发放。
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在市区范围,包括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温州海经区、温州高新区(经开区),将由市里统一发放;其余8个县(市、区)消费券将由各地政府自行发放。
专用消费券也由12个县(市、区)和海经区、高新区(经开区)自行发放。
发放对象
本次消费券发放对象涵盖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使用范围涵盖温州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
根据消费券发放主体和消费券类型的不同,具体的发放对象和使用范围会作相应不同的要求,具体由各地主办单位制定方案并公告执行。
发放时间
本次消费券发放时间安排在1-2月,分时段多轮发放。其中,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分别在1月15日-17日,2月2日-4日,2月20日-22日三个时间段进行发放,定位在市区内的人员均可申领。其他消费券的发放时间见各地公告。
领用方式
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于1月15日启动首轮领券,大家可提早下载“温度新闻”APP,通过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支付宝平台领取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通用券券包面值120元,包括满25元减10元,2张;满58元减20元,2张;满168元减60元,1张;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面值66元,无满减要求。
消费者在付款时,满足条件的消费券即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有效期14天,逾期失效。
其他消费券的领用方式见各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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