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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章乐乐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章乐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21年12月,章乐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章乐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工作的职务便利,以骗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10.78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0.35余万元。
2022年9月15日,章乐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1万元;其犯贪污罪退出的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其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忏悔录摘录
我当上村两委“一肩挑”主职干部后,随着手中权力增大,也有点“飘”了,经常接受这些村里建设项目老板的邀请参加各类酒局饭局,后来就“陷”了进去,收受他们给的“好处费”。很后悔,非常后悔,我不配当一个党员,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扣好廉洁人生“第一粒扣子”,脚踏实地走好人生每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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