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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免费核酸检测!温州多地宣布核酸采样服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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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7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温州多地发布通告,对核酸采样服务进行调整。
瑞安

关于全面暂停免费核酸检测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工作方案》《温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工作方案》要求,核酸采样检测仅用于针对性医治目的,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筛查,不再提供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可保留少量收费的核酸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1月8日起,我市所有社会面采样点全面取消,不再提供核酸采样服务,仅在各医疗机构保留为“愿检尽检”对象提供收费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服务采样点(具体采样点信息见附表,后续采样点开放时间可能会调整,以现场公示为准),以满足其检测需求。


2.所有“愿检尽检”对象统一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8号)核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单人单检价格为16元/次(自费)


3.原则上检测报告将于24小时内出具,并可在微信小程序“温州健康宝”、支付宝、浙里办等渠道查询。


4.对于需要核酸检测纸质报告的群众,可前往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采样检测;对于需要中英文报告的群众,可前往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塘下人民医院、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采样检测。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微信图片_20230107081855.png 2023年1月6日


永嘉



关于取消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我市《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自2023年1月8日起,永嘉县便民核酸采样点取消常态化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仅用于医疗诊治需要,有核酸检测需求的群众可以前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有条件开展该项目服务的中心卫生院做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按《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8号)进行收费,单人单检价格:16元/次。


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6日

海经区


随着防控措施的优化完善,2023年1月6日起,海经区不再提供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仅保留2个核酸采样单管收费点,收费标准16元/人(单采单检)。


请市民朋友理性关注自身感染状况,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


微信图片_20230107081855.png



平阳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防控工作,我县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实行“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确保有限的核酸检测资源尽量用于满足当前医疗诊断救治用途。2023年1月1日起,对各乡镇便民采样点进行调整,取消所有核酸混管采样点,仅保留为“愿检尽检”对象提供收费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服务采样点,以满足其检测需求。所有“愿检尽检”对象统一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8号)核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单人单检价格为16元/次(自费)。收费采取移动扫码支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收取后,上缴至国库。具体采样点信息如下:



平阳县便民核酸采样点清单
微信图片_20230107081855.png
龙港
关于取消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的通告

为积极适应疫情形势新变化,主动顺应防控工作由“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的新阶段,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决定取消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提供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取消所有核酸混管采样点,开放收费的“单采单检”核酸采样点(见附表)。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8号)核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单人单检价格为16元/次(自费)。


二、调整人群检测策略。核酸采样检测仅用于针对性医治目的,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筛查。


三、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6日附表

微信图片_20230107081855.png


苍南
关于取消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的
通告

为积极适应疫情形势新变化,主动顺应防控工作由“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的新阶段,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决定取消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提供社会面常态化核酸采样服务,取消所有核酸混管采样点,开放收费的“单采单检”核酸采样点。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8号)核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单人单检价格为16元/次(自费)。

二、调整人群检测策略。核酸采样检测仅用于针对性医治目的,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筛查。

三、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附表:“单采单检”核酸采样点一览表

微信图片_20230107081855.png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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