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都市报客户端信息——
《 瑞安市人民医院篡改、伪造、隐匿电子病历》最新进展——
法院委托机构进行医疗责任司法鉴定
卫健部门至今未对当事医院作出处理
温都讯 本报报道的高先生(化姓)与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瑞安市人民法院已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责任、患者的伤残等级等进行重新鉴定。针对瑞安市人民医院涉嫌篡改、伪造、隐匿电子病历等情况,瑞安市卫健局至今·未作出处理。
9月6日,本报报道了瑞安市民高先生在瑞安市人民医院手术后瘫痪的遭遇。高先生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事后又对电子病历进行了多处篡改、伪造、隐匿,意图掩盖自身责任。面对患者的投诉,瑞安市卫生监督所认为证据不足,仅构成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由于已过法定期限,拟不予行政处罚。
高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后,瑞安市人民政府于今年4月决定撤销卫健部门前述结论,要求在三个月内对投诉重新作出处理决定。此后,瑞安市卫健局委委托湖北诚实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对高先生的电子病历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认定高先生的病历存在多达12个问题,包括多条病程记录存在集中修改、部分病程查房医师和签名医师不一致、医嘱和收费不一致、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不一致等。这份病历被综合认定为不真实、不完整。
结合前期调查和鉴定,今年8月,瑞安市卫健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讨论后认定高先生的病历存在篡改、伪造、隐匿行为,该局将对医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令高先生不解的是,卫健部门承诺的查处却迟迟没有下文。
11月10日,瑞安法院曾函询瑞安市卫健局,要求其在收到后七日内就“是否会对前述文书中认定的瑞安市人民医院篡改、伪造、隐匿病历的行为进行处罚以及是否会将湖北省诚实计算机司法鉴定书所作的前述鉴定意见书作为处罚依据”复函法院,但该局并未如期作出回复。
昨天,记者就查处进展联系瑞安市卫健局,截至发稿时未获答复。此时距瑞安市政府要求“在三个月内对投诉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最后时限,已经过去了近5个月。
在本报报道后不久,法院曾织高先生和医院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未果。11月11日下午,法院继续开庭审理该案,双方对病历的真实性进行了质证。此外,应当事人的申请及办案需要,瑞安法院委托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责任程度以及高先生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进行重新鉴定。
瑞安市卫健局是否会对瑞安医院进行查处,司法鉴定结论如何,本案最终将如何判决?温都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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