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5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俊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针对市民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等方面的热点话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一人购房全家帮”
“子女购房可以申请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未婚两姐妹是否能共同用公积金贷款给父母买房”……不少市民来电咨询我市关于家人间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方面的问题。
郑俊解释,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缴存账户余额后仍不足的,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缴存账户中的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有市民对“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产生了误读,孩子还在上学时,就以孩子的名义买了房,之后又想用父母自己的公积金帮孩子还贷款,郑俊表示这是行不通的,“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的前提条件是,购房者本人必须有公积金缴存记录。
另外,这项政策对异地购房提取也有限制,必须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直系亲属户籍在购房地,否则是不能提取。
公积金不再是职工“专利”
“个体户可以缴纳公积金吗?”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仅限城镇职工缴纳。如今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专利”。
郑俊透露,根据《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个人信用良好,愿意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开设公积金账户的同时可签订《个人委托托收协议》开通按月汇缴业务,每月15日前将汇缴金额存入绑定的银行卡中,公积金中心将于每月16日进行扣款。扣款失败的,将在25日再次进行扣款。
线上可办许多公积金业务
退休、离职提取公积金,将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转到温州,异地贷款公积金开缴存证明……有关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大部分业务可线上办理。
对于“职工向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怎么开?”郑俊介绍,温州缴存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可在“浙里办”APP上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具体步骤:进入“浙里办”APP公积金服务模块,在“公积金查询”下点击“缴存使用证明”,刷脸进入后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查询即可。异贷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浙里办”- 我的-办事记录-下载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