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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国金融平台案,除了有国企、上市公司等背景的个别机构实施了良退外,绝大部分平台的出借人损失惨重,这里面有骗子因素,更多的是处置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以温商贷为例,无论是侦查、起诉阶段,还一审、二审都认为李山集团的资产值是覆盖待收的,那为什么四年来回款率只有4%呢?处置机构说都是重资产,市场+疫情难处理。
这里我们不指责政府成立什么处非办,也不说处非办都用了些什么人。就说处非办成立以后,对资产的处置起到了哪些促进作用?采取了哪些处置措施,釆纳了哪些处置意见,采用了哪些处置手段?出借人不知道也看不到。如果一切只是飞机来来去去,没有具体措施和手段,再等若干个四年,水泥柱都风化了。
疫情是事实,市场很现实。在立案的2019年,出借人考虑到李山集团虚构资金中介地位,利用温商贷平台非法集资投入的大部分为重型资产,提出了“待收参与拍卖”的主张,被政府部门直接拒绝。时至今日,处置工作仍卡在瓶颈,出借人准备再次提出“待收参加拍卖”。
待收,即出借人等待收回的出借款。
“待收参与拍卖”的好处:
一、既能降低待收总额,又使资产价值最大化,处理得当还能增加回款。
李山集团投资的虽然大部分为重资产,但并不是不可以产权分割。天悦府被查封的几十套房产、上海被查封的几十套店铺等不别说。即使大同玄辰广场、武汉汉正国际、襄阳栖溪小镇等这些所谓重资产也不是不可分割。这类重资产也是由若干个独立产权的小资产组成的,标的物分开即可方便待收参与拍卖的施行。一些购物广场、酒店、自有大型资产、股份资产,出借人可以组团用待收参与拍卖。
既然可以操作,接下来就该发挥处非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案一分,一案一定,先易后难,逐步实施。
1、产权无须分割的,逐个拍卖。产权可以分割的,大化小进行拍卖,不可分割的大型资产允许待收进行组团参与拍卖;
2、待收参与拍卖折价率为n%;
3、待收参与拍卖比例占总资产的n%(拍前拍后圴可登记,拍后n日内完成),1-n%为现金支付;
4、所有资产清单拍卖后有结余,余额用于兑付所有人的利息。
二、打破利益集团的图谋,使伞不得不放手。
有了竞争,就由不得背后利益集团随心所欲,胡作非为。
三、有利于退还出借人。
愿意参与拍卖的,走拍卖程序“下车”(签定《自愿使用待收参与拍卖协议书》)。不愿意参加拍卖的走退还程序“下车”(保障:现账户金额+1-n%现金支付金额+余额资产)。一切奉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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