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买了两年的房子可以交房了,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的东亚·怡和嘉苑业主们很开心,不过在交房现场,一些业主却拒绝拿房,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作为该小区业主之一的陈女士拨打乐清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热线61116222,反映该小区交房流程不规范,强制先缴费才能看房、验房,且楼道内的消防栓在设置上存在不合理等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整改。
不缴费不可验房
11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门口,只见数十名业主围在门口,却因小区各个出入口都有人“把守”,导致无法入内。
据悉,东亚·怡和嘉苑共有69、89、119平方米三种户型,共有七百多套房源,基本已卖出。此次前来交房的业主均为一期业主,大多于2020年下半年认购。
“按照正常流程,理应是验房后再交钱,确认房子没有问题后才能支付后续费用才对啊,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在场,一业主说道,本来当天是交房的大好日子,自己却在前几天突然接到通知,称想要交房必须先交纳专项维修基金、电费、物业费等两万多元的费用后,才能领钥匙看房。
在场,一业主出示了当时购房时与温州鼎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明确指出,在签订交付手续前,买受益人有权对该商品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文件作为买受益人查验和办理手续的前提条件。
而该小区售房部的相关工作人员,针对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他表示,该合同分主合同和附属条约,虽然主合同里有提及先验房再缴费的相关事项,但附属条约里也写明业主需要付清全部款项后,才能交房。
消火栓设置遭质疑随后,记者跟随一些已缴费的住户进入了该小区,来到了6号楼2楼。
“这个消火栓紧贴在门轴后面,也就是说,消火栓和门是无法同时打开的,如果开门,消火栓就打不开,如果打开消火栓,那么门就无法打开,且当时消火栓门最多只能开启90°。”在场,陈女士介绍,之前业主们就一直向物业反映小区的6、7号楼03室外的消火栓设置不合理,在11月23日,物业便将消火栓的开门方向做了更改,将方向从向门打开改到另一侧。但即便如此,当消火栓的两个门都完全打开时,仍对业主出入形成阻碍。
“如果紧挨着03室的04室不小心起火,在救火过程中,启用了消火栓,那么这个水管就会直接拦截在03室门口,这对于03室的业主来说是否也存在安全隐患?”在场,一业主提出了质疑。
不仅如此,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该幢多层03室外的消火栓接口朝向均不一致。
当天,记者还来到了该小区消火栓“正常”的2号楼一楼03室。较于6号楼,这里的消火栓就显得规整许多,整体嵌入墙体内,且与业主家门相隔有2米远。
业内人士来解答针对先缴费还是先验房以及消防栓设置问题,记者特联系到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卢鑫和乐清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副站长叶海。卢鑫介绍,法律对于验房流程是未做强制性规定的,但开发商无权单方面制定收房条件和收房流程。针对当时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主合同内已注明“签订交付手续前,买受益人有权对该商品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文件作为买受益人查验和办理手续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且该主合同已经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不缴费不让验房的这种做法是违约行为,业主有权拒绝。
关于主合同后另有附属合同的问题,首先,根据法律效力,已经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的主合同效力优先。其次,附属合同系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业主没有注意或者理解相应条款,业主可以主张该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且业主之所以需要先验房就是因为一旦收了房,很多风险就发生了转移,而且验房的时候发现问题比收房以后再发现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之前就有接到投诉,也已经对接房开,建议其进行整改。”
11月25日下午,叶海向记者介绍道,他们曾到现场勘查,业主们所反映的问题虽不是主控项目,但与室内消火栓安装规范要求有所出入。且因业主有这样的需求,他们要求房开在12月1日之前给明确答复改与不改。
“主要以业主诉求为主,若拒不整改,则再进行约谈,我们部门后续也会持续跟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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